第104章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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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不實資訊,但胡堯顯然沒說什麼,似乎只是胡堯的父母會錯意從而錯罵老師不守師德、猥褻小男生。要告誹謗,也只能告胡堯的父母。
寧宥最後又和胡家人溝通了一陣,叫他們在最終調查結果出來前不要隨意搬家,如果喬老師選擇起訴他們家誹謗罪,他們得及時接收到出庭資訊。
“不是孩子的錯,不過你們要做好心理準備,你們夫妻倆可能會留案底。”
“真不是孩子的錯,他也不是故意的,雖然你們大費周章地搬家,還換了工作,最後還可能入獄,但是關心孩子是沒錯的。”
句句安慰,聽起來卻像是拱火,句句扎心。
胡堯看見父親的手摸著皮帶和警員,他自覺不妙,先行躲回了房間。
隨後便是一頓“竹筍炒肉”的暴揍。
*
寧宥帶著證言回警局,錄音檔案被轉錄了一份給北樺。
對於寧宥來說,只是感覺這事似乎和胡堯脫不了關係,又找不到證據,一切似乎是他父母的自作主張。
但北樺一聽錄音就發覺了不對。
“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孩子。”
“他是怎麼恰到好處地把老師當眾教導他的場景描述地那麼令成年人想入非非?”
“避開了一切實景描述性話語,著眼細節和心理感受……”
“這種針對性,是對情愛深刻了解的人,不管是親身體驗還是影視小說作品……”
“該查一查他的網路瀏覽記錄。如果能證明他清楚自己話語裡的定向誘導,教唆誹謗罪是逃不了的。”
光憑昨天獲得的孫飛昂證詞不足以定罪,那孩子年齡小,證言不足以被充分採納。
“申請搜查令吧。”
北樺下了定論。
那小子的瀏覽記錄肯定有問題,總不可能才十幾歲,還在父母眼皮底下就深刻嘗過情愛的滋味吧?
北樺處理好工作事宜,又確認各個警局的佈置良好、只等兇徒自投羅網後,就徑直離開了警局,去菜場挑了新鮮的水果和蔬菜直奔喬瑜家。
路上,案件的種種資訊在他腦海中重組,突兀的,昨天的某種直覺再次閃過:胡堯是故意針對美人!
*
一天前。
北樺隔著螢幕被不講道理的愛情之箭射中,而後他自告奮勇地陪著美人,勢要幫美人洗清汙水,渾然忘了以往推崇的“以事實為依據“。
他們一起去拜訪了把美人告上法庭的那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