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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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每一個人都是加害者。】
【你們沒有權利要求我的諒解,更沒有權利用我的故事來博取路人的同情。畢竟你當初對我說的那些話,我不會忘記。】
【我現在過得很好,也請其他人不要再來打擾我的生活了,謝謝。】
受害者把這篇長文發完就下線了。
留下一臉懵逼的吃瓜群眾。
【???什麼情況。】
【啊不知道說什麼,就祝這位妹妹之後擺脫陰影要過得幸福吧。】
【這下薛知涵抄別人的經歷給自己賣慘石錘了吧。】
【等等,沒有人好奇她說的‘當初說的那些話’是什麼嗎?她這裡用的是你,應該是特指吧??】
之後一位自稱受害者朋友的人來說,她的朋友不願意再提起那些創傷,但她聽說了一二。
薛知涵的確不是直接加害者。
以她的性格,她的確也做不出直接扔人書,給人杯子裡放粉筆灰這種事。
她只是告訴那個女孩子,你遭遇的這些不幸我也很同情,但沒有辦法呀,你表現得太耀眼了。
她們是因為看不慣你出彩,所以才這麼做的。只要你不這樣,她們就不會欺負你了哦。
她以為薛知涵是來幫她的。
所以她小心翼翼地斂起光芒,學著變低調,變平庸。
但那些對她的暴力行為並沒有停下。
薛知涵也從來沒有出手阻止過。
她總是靜靜旁觀著,然後依舊能和那些施暴者開開心心地玩在一塊兒。
直到後來她才明白,薛知涵說這個,是因為在她來之前,薛知涵才是班裡的第一名。
她說這句話,只不過是想維護住自己的位置。
她過了如同噩夢般的一年,哪怕離開之後還長久地陷在那段噩夢中。
直到她後來的朋友告訴她,因為自己太出彩,所以需要受到校園暴力,本來就沒有任何因果關係。
你沒有一點對不起她們,是她們對不起你。
另一邊,回宿舍拿手機的薛知涵看到翻了天的論壇,差點把手裡的手機嚇掉了。
薛知涵之所以敢用這個故事賣慘,是因為她進公司前就改過藝名,而且也微調過自己的臉。
她以前就讀的初中在偏遠的縣城,網路也不怎麼發達。
她也就自然而然地以為自己進入了娛樂圈,既改了名,又換了臉,那個小縣城裡不會再有人記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