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本清張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刑事警察討論資料・巨勢事件
要理解本事件的始末,必須先了解“圍標”的概況。所謂“圍標”,即在傳送公共建設事業(國家、地方自治體或相當於以上兩者的公團、營團等公共企業體根據各自的預算實施的公共建設事業或重建事業)訂單時,建築公司圍繞指定競標所進行的談判。此處略述企業間進行的普通圍標。業界一般將此類公共建設事業的工程稱為“官廳工程”,為方便起見,以下將使用這一用語。
為何會產生“圍標”?在日本的建築業,由於工程供求關係的不均衡,訂單方的地位明顯高於接單方與承包方。
由於官廳工程簽訂的是單務合同<sup>[58]而非雙務合同<sup>[59],訂單方的優勢立場、承包方的弱勢立場在官廳工程中尤為突出。不僅如此,在官廳工程中,根據預算決算會計令<sup>[60]的規定,採取不限制最低競標價格的原則。所以建築公司往往無法獲得利潤,甚至無視成本進行傾銷式競標。在官廳預算較少時,官廳便利用這項規定與其強勢立場,強迫建築公司以不正當的低價承包工程。
基於以上情況,企業間透過圍標決定訂單價格,防止傾銷以及低價承包工程帶來的破產,擺脫強勢訂單方的壓迫。競標者較多時,此類訂單價格協議的目的是防止訂單價格過低,而非抬高預訂價格(此類可能性較小)。
然而,在定下適當的訂單預定價格之後,也不排除有人故意抬高訂單價格,或是使用暴力妨礙正當競爭,或是以收受圍標費為目的,從事職業圍標活動。以上情況已然超出訂單價格協議的範圍,我們將其定義為惡性圍標。
圍標方法為,指定競標企業聚集一堂,根據各自手中的工程、工程資金、同樣的建材、勞動力、負責工程、位置條件、各自的競爭願望等等,協商適當的中標人與中標金額。在競標者較多的工程中,幾十次“指定競標”名額才能換來一次中標。指定承包人中,要是有人強烈希望承包此次工程,就會進行圍標。此為第一。第二,定下估價的市場標準,將其作為希望中標者的中標額,勸說其他企業給出高於這個價格的預案。此時,中標者必須支付圍標費給其他指定企業。圍標費的金額約為中標金額的3%~15%,甚至20%,視專案的具體情況而定。圍標費其實也是一種權力收購費,為的是獨佔中標工程。第三,圍標過程中出現類似首領的人物,俗稱“活動家”或“金線”,他們可能是指定公司的人,也有可能是從其他地方來的。為了讓某個公司中標,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