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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跟老徐提過,但他就說一切按證據來,一切按法律來。
他還強調,我們從來都不贊成公報私仇,從來都嚴厲對待犯罪分子,把他們交給法律制裁。
但在劉志雄的案件裡,沒有證據指向他是故意撞過去的,我們不能只聽信一個老人的瘋言瘋語,要按法律來。
好一個,按法律來。
不過,上面這個問題,後來我找到答案了。
大概是在幾個月後吧,江建民,死了。
不是被報復殺死的。
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在他們村子附近,有一條省道,經常會有貨車經過。
有些大貨車橫衝直撞,車速開得很快。
在一個傍晚,有個放學的女生橫穿省道,恰好碰上了一部超速的大貨車。
江建民老先生,就在旁邊。
他不顧一切地衝了過去,把該女學生推了開去。
推得很遠很遠。
一定非常用力,因為他甚至因為用力過猛,而跌跪在地上。
他沒法逃,也許他根本就沒想過逃。
他被,捲進了車底。
當場,身亡。
聽到這個訊息,我真的非常愕然。
他可是個,可能策劃了好幾起惡性報復案件的幕後主使啊。
但是,回到上面那個問題。
如果繼續出現江建民那樣的人,我們該怎麼辦?
也許,根本就不用怎麼辦。
一切,只能交給法律。備案號:YXX1DpBOGFO6QePjDcPdPz<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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