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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才去救人,證明只是被追殺,還沒有性命之虞。”
“算了,懶得管這麼多事情。”
這裡是殺戮戰場,每一刻都上演著生死廝殺。
每一個人,都歷經著生死。
秦雍不可能去拯救所有人。
也不可能為了拯救一個陌生人,而四處奔波。
他沒這麼閒。
就算救了這一次,下一次呢?
難道要他守護大長腿一輩子嗎??
不可能的。
張玉能夠邁過這一關,她才能學會在這個迷霧森林生存下去。
“咦!”
秦雍發現一隻二級野雞小心翼翼地,在千米外奔行著。
他立即將所有的事情拋之腦後,再一步前行,迅猛地衝向了前方:
“別跑!”
為救陌生人而奔波,他才不幹。
為燒雞翼而衝鋒,他卻很願意。
秦雍的爆炸實力,自然不是野雞能夠敵過的。
小小野雞的神情,是完全呆滯的。
它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就被這俊俏少年給抓住了。
這是遠遠超越它的力量,讓它根本不能擺脫。
野雞的心中,可是驚訝了。
哎呦!
我小小野雞何德何能,竟能讓這樣的大妖對我感興趣了??
秦雍是一個好人,他沒有讓野雞太過痛苦。
一個劍氣釋放,直接將野雞崩暈了。
火點燃之前,可不能殺雞。
這樣可就不新鮮了。
他拾取枯枝之時,卻聽見兩千米外,傳來了一陣喧鬧聲。
“別殺我,別殺我!!”
“我們認輸了!”
“我們願意投降,我們願意做你們的奴隸!!”
“是啊,是啊,求求你們,饒我們一命。”
秦雍緩緩抬頭,朝著前方望去。
一位穿著寬大黑衣短袖的年輕人,正帶著三十餘人,將六位同是黃面板黑頭髮的人給圍了。
這年輕人看起來就十分潮。
那耳釘,左右各八個。
鼻子還有一個!
再配上那寬大短袖,整一個說唱能手的模樣。
事實上。
這個年輕人的話語,也的確是詞很多,語速也很快:
“我們不是不講,道理的蠻人!”
“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