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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明一案,由女皇直接下令,和由張春在朝堂上鬧騰,意義截然不同。
李慕頓了頓,老實說道:“崔明的案子,宗正寺比陛下更適合處理,一旦陛下直接插手,會給朝堂釋放一些錯誤的訊號,影響新黨和舊黨的平衡,而且,陛下還要直接面臨西宮的壓力,蕭氏皇族的壓力……”
女皇道:“你倒是會為朕著想。”
李慕認真道:“食君俸祿,為君分憂,這是臣應該考慮的。”
女皇沉默片刻,輕嘆了口氣,說道:“三十餘口人,就因為一句構陷的言語,消失在這個世界上,朝廷給地方官府的權力,是不是太大了?”
李慕也曾經考慮過這個問題。
當初處置趙永和任遠,只要張縣令遞上申請,郡衙查過卷宗,沒有疑點,就能簽發斬決的文書。
實際上,掌管百姓生殺大權的,是一縣縣令。
民間有俗語,破家縣令,滅門郡守。
一個縣令,就能讓轄區內的普通百姓,家破人亡,一郡之守,要滅誰的門,抄誰的家,也不過是一句話而已。
這固然使得結案的效率大大提高,但也容易造成大量的冤假錯案。
人命大於天,大周的這項制度,的確過於草率。
他看著女皇,說道:“人命關天,不如收回地方官員對百姓的生殺大權,斬決以上的判決,需要將卷宗呈交刑部再三核准,最終交給陛下欽定,再下發各郡……”
女皇思考片刻,點頭道:“你的提議很好,離宮之時,去中書省傳朕旨意,以後大周各縣,重案命案的判決,郡衙核准之後,再遞交刑部……”
李慕拱手道:“臣遵旨。”
無形中,他和女皇的距離,又近了一步。
傳旨這種事情,本來應該是上官離做的,她在百官心目中,就是女皇的代言人。
再這樣下去,他距離取代上官離的日子,就不遠了。
站在女皇面前,他總覺得自己像是沒穿衣服一樣,李慕再次開口道:“臣這就去中書省傳旨。”
女皇點了點頭,說道:“去吧。”
他走了兩步,身後又傳來女皇的聲音,“需不需要朕賞你幾位侍女?”
女皇果然還記得那件事情,李慕尷尬道:“還是不用了,謝陛下,臣告退……”
雖然女皇是好心,但就算她賞李慕幾名美貌的侍女,李慕也不敢要。
用不上是一回事,柳含煙回家,要是看到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