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十五 (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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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責任都推到趙婉的身上,主犯和從犯的刑罰是不一樣的。”
如果魏海一口咬定自己只是從犯,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對於從犯應當減輕從輕處罰。而侮辱屍體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除非找到更多的證據證明魏海是主犯或者是共犯,否則他們將很難影響魏海的量刑。
明堂也考慮到同樣的問題,此時也正是再為這件事苦惱。
邱少揚打了一個哈欠,說道:“明天去見見俞智煊吧,看看能不能從他嘴裡得到點什麼有用的訊息。”
明堂贊同的點頭。
邱少揚便沒有再留在警局,回家休息了。
隔天一早,他和明堂約好了在檢察院見。
邱少揚看明堂眼裡的紅血絲道:“昨晚一夜沒睡?”
明堂沒否認,“睡不著,所以就將案子覆盤了一遍。”
“那你有什麼新的發現嗎?”邱少揚問。
明堂道:“我想不明白,趙婉為什麼要和魏海一起殺了張義安一家。”
邱少揚道:“他們兩個屬於報復殺人,共同報復殺人其實在刑事案件中並不常見,手法如此兇殘的更是不多,不圖財不圖色,單純的報復殺人,一定有一個爆發點,而這個爆發點一定和屠宰場有關。趙婉的爆發點其實不難猜,只是魏海的爆發點我想不到。”
趙婉和張義安一家可以說積怨已久,劉曉娟的親戚傷人事件中,趙婉因為幫助方群說話被家裡視為叛徒,斷絕了關係。而後張義連又因為幫張義安跑車弄斷了一條腿,而張義連的脾氣也逐漸的暴躁,可以說趙婉的愛情和親情都被毀了,她的不幸,都是源自於屠宰場。
透過前期的走訪調查,並沒有發現魏海和張義安有什麼明顯的過節,所以到底是什麼樣的原因,導致了魏海和趙婉聯手殺人的?
檢察院的審訊室裡,俞智煊雙手被手銬靠著,由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將他押送至邱少揚和明堂的面前。
俞智煊坐下後,檢察院的兩位工作人員後退了幾步站定。
邱少揚勾唇一笑,“我們又見面了。”
俞智煊冷眼看著眼前這個笑得和煦而他卻討厭到骨子裡的人,冷嗤一聲沒回話。
邱少揚也不在意,“我還記得你說過,我永遠都不可能抓住屠宰場案的兇手。”
邱少揚故意頓了一下,給俞智煊留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