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堅持本心(二)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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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沉抄手而立,目光瞬間放得很遠,又重新聚焦在他們身上:“相反,這幾宗案子他們搞得這麼花哨,動作越多,留下的痕跡和證據必然越多。說吧,都有什麼發現。”他的目光首先落在蘇眠身上。
蘇眠:“好。按照我之前對a的畫像,可以有兩個初步結論:一、案發時,他必然在圍觀人群中。我已經讓幾個警員,儘量多收集現場照片,我會一個個篩查,爭取把他找出來。但是還需要時間。”
眾人點頭。
蘇眠又道:“第二,他的受害人是經過挑選的。跟t的選擇標準有所相似,但是又不同。不是十惡不赦的罪人,而是背棄了’情理’的人、自私自利的人。這跟我之前的推論一致:他曾經遭受過背棄。所以才對這樣的人無法容忍。如果再次犯案,我相信他依然會挑選這樣的人。”
現線上索還太少,她也只能做一些簡單的推斷。這時卻聽到韓沉開口:“劉耀華臉上的妝,你認為是誰畫的?”
蘇眠微愣,脫口而出:“是l。”
韓沉一提,她才想起,劉耀華臉上的妝極為精緻,絕對是l的手筆,a是畫不出來的。
想了想,她又說:“包括廣場地上的大寫a,雖然跟步行街蠟像案的花體l,字型不同,但是字寫得很端正,應該也是l的手筆。a的字跡很醜,寫不出來。”
“所以,昨晚a作案時,l配合了他。”韓沉下了結論。
眾人靜默不語,腦海中,卻同時浮現昨晚可能的案發過程——
劉耀華離家後,在某個隱蔽處,被a襲擊,或者採用七人團慣用的手法——藥物迷暈;
然後a給他換裝、綁上炸彈,l給他化妝;
劉耀華醒來後,接受到一系列指令。也許是透過一支電話、也許是透過紙面指令,又也許是神秘人藏在暗處,用詭異可怕的聲音,對他進行威脅——
你必須在那個時間,趕到廣場;
你必須跳舞,很專心的跳哦;
你必須一直等到警察來,他們能救你。
……
哦,對了,我們會一直在周圍盯著你。如果你不照做,炸彈就會馬上……“bomp!”
——
第二名受害者,卻與第一人完全不同。
他叫陳得遠,35歲,是一名普通上班族,也是個很好的父親和丈夫,是所有人眼中穩重、善良的好人。昨晚9點,他下樓倒垃圾,就沒有再回來。而小區的監控已經被人破壞。他失蹤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