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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六年後的他們...===
今天是蒲晨畢業後正式上班的第十六天, 連著兩週無休,每個週末甚至每晚都要加班到九點多才回去。
秦明藝從事商事法律事務二十多年,手頭案源多, 有時還參與專案,又同時擔任幾家大型企業的法律顧問, 每天亟需要處理的問題成堆。
她作為秦明藝的助理,一刻不得閒。
高中時她就知道秦明藝是工作狂, 那時她跟秦與六點二十多到校門口, 經常能碰到秦明藝開車去律師, 無論冬夏,秦明藝都是六點半以前到辦公室。
聽秦與說, 她十點前很少回家。
這幾年她跟秦明藝的關係有所緩和,在本科期間, 秦明藝去過她們學校七八次,有幾次是找她們學校的老師有事,但忙完也約她出來吃了頓飯。
不管哪次見面, 她們避而不談秦與, 只聊聊法律上的一些話題。
研究生實習時,她本來打算留在北京, 秦明藝主動提出,讓她來蘇城分所, 說親自帶她。
秦明藝給她分析:留在北京的話,何君碩常年有一半時間在出差,哪還有空帶你,只能把你安排給其他律師帶, 職場跟校園可不同,你不能說話這一點, 很容易在工作中吃虧,到時吃了虧只能往肚子裡咽。
於她而言,那是真正的啞巴吃黃連。
秦明藝還說:合夥人這個級別的律師除了我,其他人肯定沒空帶你。
其實她明白,秦明藝也沒空帶她,不過是因為秦與,秦明藝愛屋及烏罷了。
秦明藝又道:年輕律師又接觸不到我手裡這種級別的專案和案源。你想想你當初學法是為了什麼?僅僅是為了找到一份養活自己的工作嗎?
經過這些年的接觸,她瞭解秦明藝對工作的態度,那是一點都不含糊。
她考慮之後,決定回蘇城實習,就如秦明藝所說,至少在專業問題解決上,秦明藝會毫無保留告訴她,這點其他人做不到。
即便出差,秦明藝也能隨時帶著她。
秦與贊成她跟著母親實習,他考慮的是她離家近,每天都能看到爸爸,工作上累了也有人可訴苦。
在秦明藝手下實習了三個月,收穫滿滿,畢業後她直接留在了蘇城上班。
秦與也畢業了,在北京工作。
曾經是趙姝一人在蘇城,現在換成她一人在蘇城,他們三人在北京。
她們四人小群的親名片又改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