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歡迎來到,永恆失樂園18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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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不小心的撞傷
【1:我真心把她當朋友,才給她幫我買飯買零食的資格,不給錢怎麼了?我就是這兩天手頭不寬裕,下個月我爸給了零花錢肯定會還錢的!她好自私。】
【2:上次買東西她也沒要錢,這次為什麼就要找我們要錢了?是她變了。】
【3:因為她要搶我的錢包,我被嚇到了才推開她的,都是她自己撞到桌子上,說不定她還是故意撞得頭都出血,好來訛我家長補償她。她真是用心險惡,我只是不小心的!老師,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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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事——被偷走的糖果
【1:不就是拿了她幾顆糖嗎?那些糖和我媽媽買的外國進口糖果長得幾乎一模一樣,一定是她從我這裡偷走的!】
【2:她家沒有錢,怎麼買得起這麼貴的糖果?她媽媽又是那樣的人,有什麼樣的家長就有什麼樣的小孩,她一定從小就是個犯罪分子!就是她偷了東西。】
【3:我只是拿了她的糖果,她卻瘋了一樣的過來打我,還用板凳砸我的臉,我身上裂了這麼長一道口子,血流的都停不下來!她想殺了我,她在校園霸凌同學!老師,你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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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惡劣了!”
駱嘉白有些忍無可忍,“簡直是顛倒黑白,這裡是小學吧?諾諾只是一個小學生,她的同學也都這麼小,怎麼這麼壞?”
他不知道想到了什麼,氣得嘴唇發白,渾身顫抖,“第一件事和第二件事就是標準的校園霸凌,第三件事就是純純的誣陷!”
“答案要寫得全面又標準對吧?那應該是第一件和第二件。”完成時間還剩一半,駱嘉白已經開始暴怒地作答。
“難怪她說自己沒有好朋友,原來同學都在孤立她。老師在做什麼?家長呢?”
陸黎盯著其中一行字,思考道,“同學說她媽媽是那種人,又說她也是個犯罪分子,諾諾在日記裡只寫了媽媽離開家,並沒有寫到犯了罪。”
這一句話是謊話連篇的同學又一個謊言嗎?
並不像。
這句話一定有意義。
媽媽犯了什麼罪?
手環的提醒響起:
【關鍵道具探索進度:+0.2】
駱嘉白奮筆疾書,寫完答案,驚訝地看著陸黎,“你又探索到新道具了?”
兩人頭頂的小丑又開始活動,拿著狂響的電鋸對準了陸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