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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歪頭,發出殺氣,葉嬌低頭道歉。
曹雲道:“死者是一名很善良的姑娘,在她的世界裡,只有美好。她認為再壞的人也有其優點。諸如王孫也是如此。死者並沒有愛上,或者動搖過。再看實際案例,只有當王孫無人照顧,喝醉的情況下,死者才會陪護在王孫身邊。”
曹雲:“再者,曹律師也說了,王孫開出十倍的薪水讓死者放棄離職。對於死者來說,十倍薪水對她有很多很多的意義。她也不願意因為自己工作怠慢,失去這位僱主。換句話說,這是生活的一種無奈。死者之所以照顧喝醉的王孫,也有部分原因是王孫開出的高薪。誠然僱主和僱員沒有太多感情,但是拿著高薪水的高管即使對老闆沒感情,也不希望老闆垮臺。因為老闆垮臺必然直接影響到高管的利益。”
曹雲:“我們再看59號證物,曹律師說日記說明死者對王孫有一定好感。我認為恰恰相反,從字裡行間可以看出,死者是很不容易才找到王孫一點點的優點。還有這句話:實際上他並不是那麼討厭。意思是死者原本很討厭王孫,在送傘之後,王孫只是讓她不那麼討厭,仍舊討厭。”
曹雲:“我們再看音樂會,音樂會的主角是死者最喜歡的歌手。即使這樣,死者為了安撫自己的男友,最終將票給了男友,放棄了和自己偶像近距離接觸的機會。可以這麼理解,第一,死者對男友非常坦蕩,自認為自己和王孫沒有任何事。第二,死者男友在死者心中的重要性已經超過了偶像。”
曹雲:“曹律師多次提到關於死者和其男友爭吵的問題,核心是王孫。一者說明死者男友愛死者,二者死者沒有借勢分手,或者和王孫示好,證明了死者對王孫毫無男女之情。”
曹雲:“因此,曹律師提出的,死者對王孫有曖昧之說,純屬臆想。”
法官高山杏拍桌子:“申請不透過,回去等死吧。”
曹雲:“等等,法官不要著急!在前面辯論我們得到兩個資訊。第一個資訊,死者不愛王孫。第二個資訊,王孫喜歡死者。”
曹雲:“我第二申請理由是,王孫並沒有殺害死者之心,這只是一個意外。首先我們明確一個問題,強吻代表牆尖嗎?根據牆尖案統計,很少牆尖犯會強吻受害者,最多的動作是毆打,恐嚇,撕扯衣服。只有女生停止反抗後,才有強吻動作。”
曹雲開始從細節上開始解釋案件,他認為王孫之所以不知輕重,存在生氣的原因不是因為死者反抗其牆尖,而是拒絕其示愛。他的目標始終是強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