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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鴛鴦》這本刊物,往往也就比市裡晚發售一兩天罷了,雖說這刊物在女子,尤其是書院和年輕小媳婦中間暢銷,但每個月進來的貨,往往也要到下個月出新刊期才能堪堪賣完,甚至會有那麼幾本庫存。 可這次完全打破這規律,新刊到了沒兩天,與鬱家相隔較近的那家書社一下子給賣完了,買書的除了小女子,還有許多做孃的年齡,就是做爹年紀的男人都有,讓書社老闆好是疑惑,這一打聽,才知道原來是本期書刊有篇小說是他們鎮子小姑娘寫的。 其他兩家書社雖賣的沒這家快,但也沒離多久,也是銷售一空。 不過一個小鎮的銷量好不算什麼,更何況她寫的只是一篇短篇,在一本書刊中所佔比例不大,很難掀出什麼風波—— 實際上,確實鬱格桑低估了自己,或者說,低估了這時代對小說的熱情。 或許在她看來只是簡單的一篇短篇,可對這時代的人來說,卻像是窺見了一種新的幻想世界。 仙俠妖魔。 從來沒有人這麼直白地清晰地將妖怪神仙們做分類,哪怕她只是寥寥幾筆提了大概,可行文中卻似無意透漏一個更為磅礴的世界。 普通讀者乍一看只覺小說跟以往志怪愛情不一樣,卻說不出不同之處在哪。 可那專業的評書者,卻是最為敏銳。 在鬱格桑不知道的時候,已經有名的評書者寫了書評,誇讚鬱格桑此短篇即將開啟一種新的小說類別。 編輯許婉妍看了這篇書評,當即又抄起報紙來找鬱格桑。 “格桑,你看,這可是趙明蘭為你寫的書評,你要出名了!” 許婉妍興奮異常,她只是個入職半年的小編輯,平時接觸的都是不入流作者,難得出現一個名人,可不興奮麼。 更何況這時代書評者混的好,也是格外得人尊重的,有的家裡有資源的,發表文章前還會特意邀請評書者來點評自己文章,好給自己增加名氣呢。 鬱格桑沒有人脈也沒有資源,就這樣被有名的書評者給點評了,真是天上掉餡餅,連三花書社副主編都對她看中幾分,誇了許婉妍不提,還同意下期半月刊繼續給鬱格桑留位置——只要她保持這個水平,或者這個風格。 不過,鬱格桑還是拒絕了這個機會。 “為什麼?這可是難得的好機會!難不成有別家書社來挖你了?!” 這也不是不可能,能被趙明蘭看好的小說,怎麼著都是潛力股,這年頭書社之間競爭激烈得很,像她這種願意大浪淘沙的小編輯也不少,保不準誰就嗅到味了,趁她不知道的時候偷偷挖了牆角。 許婉妍這麼一想就著急了,連連表示她會跟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