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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我在這兒裡,或者他並沒有能力出入這裡。
能在我原本的房子裡設計這樣一個空間,至少他是去過我家,並且有能力進入我家裡的人,又或者就是我家裡的上一個租戶。
而且,他能拍到我在公司上班內部的照片,那這個人應該在我公司的大樓裡有一份工作。
能自由出入夏琳的小區,說明這個人至少看起來,是個很體面的人。
知曉我們大學時期的事情,應當是以前的熟人。
我身邊符合這些特點的人不多。
到底是誰?
能在我的包裡神不知鬼不覺地放刀,我仔細回想那些天去過的地方,找出監控,看著裡面每一個接近過我的人,一無所獲。
我將所有可能的人列在紙上,再透過時間線和疑點將這些名字一一劃去。
只留下了兩個名字。
其中一個就是和我同小區的陳正,他和我是一個大學的同學,追求過我很久,一直到我和趙越談戀愛他才打消了心思。
我剛搬家的時候,他也和我搬到了一個小區,他說是巧合,因為是從前的同學,所以慶祝我搬家的時候,我也邀請了他一起來玩。
但後來他實在沒什麼分寸感,總是對我說一些很猥瑣的話,有一次實在過分被我送到了警察局,當時他要吃人的眼神我至今還記得,後來我也就不和他來往了。
他是做攝影的,工作也相對自由。
說不得就是為了報復我。
我翻出手機角落裡陳正的微信:「要不要出來一起吃個飯。」
對方回覆的比我想的要快很多,他說:「難為顧美女邀請,自然要去。」
他問:「什麼時候?」
「明天晚上吧。」
他回覆得很快,是坦然還是心虛就不得而知了。
第二天下午,我將防狼噴霧收進包裡,就去了約好的餐廳。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準備些防身的東西總沒錯。
陳正早早就到了,看到我的時候,他很吃驚,看著我歪頭皺眉了半天才開口:「顧茗?」
「是我。」
「你怎麼變成這樣了?」
他惋惜的表情不像裝的。
我也只能聳聳肩:「遇到了些不好的事情。」
「不會是和趙越分手了吧,」他隨意調侃著,但卻不再像從前那樣接一句,我的床永遠為你敞開之類的話,大概對於我現在這副尊容,他開不了這個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