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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黃昏裡,夕陽被重重疊疊的樓宇遮住了大半張臉,透過梧桐樹葉的縫隙將行人的身影拉的稀稀長長的。待人行道的指示燈變成綠色,我匆匆地過了街。
我與張明思約定六點在公司對面的商業街見面。這時間恰逢下班高峰,在滾滾的人流中我獨自站在“隆基大廈”門口,顯得有些扎眼。看了一眼手錶,離約定的時間還有一刻鐘,我略微躊躇一陣後轉身進了“隆基”。
大廳中央坐落著一架三角鋼琴,不同的時段有不同的女孩子在彈琴,而分佈在這周圍的每一家店鋪的櫥窗都敞亮得映得清人影。大廳內的人流稀鬆,三三兩兩地徘徊在各式的櫥窗前,伴隨著從鋼琴裡緩緩流淌出的旋律有著說不出的閒適。
我走到一家買水晶的店門外,櫥窗裡一隻雞蛋大小的水晶小貓咪正臥在藍色絲絨上慵懶地眯著眼睛打量著過往的人流。這水晶小貓打磨得晶瑩剔透玲瓏有致。正當我看得入神的時候,它卻隨著一雙突然出現的手離開了我的視線,我尋著那雙手的方向抬頭看去,店內那高高瘦瘦相貌輕俊的男人不是張明思又是誰?
我怔怔地看著他走到我面前,將一個精緻的小盒子放在我手上:“我說怎麼不見人影,原來是跑這兒閒逛來了。”
這經年之後再次見面的第一句,竟然是這麼平凡無奇的一句。
我回過神來:“一不小心忘記了時間。”
再看看手中的小盒子又忍不住小聲嘀咕了一句,“什麼時候學大方了?”
多年不見了,他端著手臂毫不避諱地打量著我,我索性舒展開來大大方方地讓其打量。
“怎麼樣啊?”我笑盈盈地看他。
“當年的小滅絕已搖身一變成氣質女白領了。”他輕笑著搖了搖頭,一副不可思議的樣子。我也悄悄地打量他,中規中距的牛仔褲加條文POLO衫的裝扮已完全找不出當年那個小混混的影子。
這是闊別七年的再度相逢。他已不是當年的他,我也不是當年的我,好在,我們還是當年的我們。
我們選了一處街角的咖啡廳。門前有棵碩大的梧桐擋住了店名的一半,只露出“wallflower”一詞,亦如我第一次來到這裡的那一天。
明思大咧咧地坐在我對面,赤紅色的夕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