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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抓緊時間洗漱收拾。
我因為昨天晚上的事情筋疲力盡,結果等我到教室的時候班主任已經來了,我被狠狠訓了一頓。
「你不要仗著自己是寧小婉的男朋友,就以為自己可以搞特殊,第三條校規規定:不能連續三次成為最後進教室的人,你還有兩次機會。」
我覺得無所謂,大不了我明天早點來就是。
反正還有兩次機會。
為了早起,我特意把鬧鐘設定得比平時早了一個小時。
我相信這次我一定能成為最早進教室的人。
但是第二天,當我睜開眼睛的時候,整個宿舍竟然空空如也。
不止如此,整棟宿舍樓裡,竟然只剩下了我一個人。
我跑到教室,同學們居然坐得整整齊齊,我一看時間才五點五十。
這幫人瘋了吧?!
班主任又把我訓了一頓,他警告我只剩最後一次機會。
我發現,班上的同學似乎都在偷偷看我,他們竊竊私語,目光裡滿滿的惡意。
我立刻意識到,班上的學生已經聯合起來。
而他們的目的,就是讓我違反校規。
他們,想讓我死!
4
我感覺自己被逼到了絕境。
我不想死,不想消失得無影無蹤。
如果同學們已經約好了要置我於死地,那明天無論我起得多早,恐怕都會成為最後一個進教室的人。
想來想去,我只剩一個辦法。
那就是逃跑。
我受夠了這個地方,詭異的老師,詭異的同學,還有那詭異的怪物。
可是,校規規定,任何學生、老師不得隨意離開學校。
否則按照第九條校規處置。
我需要幫忙,但同學和老師我都無法信任。
於是,我找到寧小婉,請她幫我逃出學校。
她是老師,應該知道可以安全離開學校的辦法。
但她卻拒絕了我。
「不是我不幫你,校規寫得很清楚,你和我是絕對無法離開學校的。」
我崩潰了,對著她大吼大叫。
我覺得她在騙我。
寧小婉看到我的黑眼圈,她找了一間空教室,用凳子拼成一張床,讓我枕在她大腿上休息。
我心慌意亂,哪裡有心思睡覺,可寧小婉今天穿著一身蕾絲女僕裝,非常治癒。
我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