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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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
猶豫片刻,她說,“這麼晚了,要不,您就在這裡住下?明天您也不用再跑一趟。”
“嗯。”
他答應的還挺乾脆,姜沅咬了咬唇,“我們這裡就兩個臥室,你睡我的房間,我去歡歡的房間。”
“不必了,我在沙發就行。”
“這怎麼……”
“或者,你和我一起。”
他成功把姜沅的話堵回去了,姜沅嘴裡剩下的話硬生生變成了,“那就委屈您了。”
陸席城沒說話。
姜沅等了片刻,去了洗手間,她手上和身上還有血,在浴室裡洗了半天,也不知道洗沒洗乾淨。
回屋又把衣服換下來,抓起衣服放在鼻子下聞了聞,血腥味很重。
她無法想象當時的場景,更想不到姜歡是在怎樣的心情下動的手,在姜沅的印象裡,姜歡是連螞蟻都不敢殺的人。
姜沅到現在還記得,小時候她們去野外踏青,五歲的歡歡被兩隻大公雞追的滿地跑,一邊跑一邊哭。
就是這樣一個單純膽小的孩子,她竟然殺了人。
原來那場大火,真正燒死的,是那個十歲的小女孩。
而她只是被那場大火困在了原地。
姜沅閉上眼,卻怎麼也睡不著,心裡的想的全是歡歡,不知道她現在怎麼樣了,有沒有地方睡,有沒有吃飯,她一個人會不會害怕。
就這樣在床上輾轉一夜,第二天早上,她接到了警局的傳喚,讓她過去做筆錄。
她不敢耽誤,急忙從床上爬起來,去洗手間洗漱。
出來時,她目光在客廳環視一圈,並沒發現陸席城的蹤影,難道他已經走了?
“你在找什麼?”聲音從背後傳來,嚇了姜沅一大跳。
她身後是洗手間,難道他剛剛就在洗手間?
姜沅臉頰飛快的染上一層酡紅,因為剛才她在裡面上了廁所,豈不是都被他看到了?
她只能假裝不知道,紅著臉說,“我要去警局,可能要晚點才能和您去換藥了。”
“那就先去警局。”
他越過姜沅往外走,姜沅懊惱地捏了捏手指,硬著頭皮跟上去。
陸席城將她送到警局門口,告訴她,“我在車裡等你。”
“好的,謝謝陸先生。”
他的身份也的確不適合跟她走在一起,姜沅拿上盲杖,朝警局門口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