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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們能找個地方坐會兒嗎?我覺得很累。”她岔開了話題,一方面真的覺得累,一方面,她也需要點時間整理思緒。
杜森馬上表示同意。
“啊,好的,好的。”杜森頻頻點頭,“夏天在太陽底下散步是夠嗆啊。呵呵,那邊有條長凳,我們去那裡坐怎麼樣?”他朝河邊一指,她果然看見那裡有條長凳空著。
他們一起走到長凳邊坐了下來。
“你剛剛說到哪兒了,警察同志?”她問。
“鑰匙。李繼文私配了你的診所鑰匙,你剛剛扔進垃圾桶的鑰匙,就是李繼文私配的那一把。”
“怎麼會呢?那是我自己的鑰匙。”她輕聲答道,同時微微感到有點心虛,警察應該不會說沒證據的話吧?
果然,杜森笑起來。
“呵呵,不會不會。怎麼會是你自己的鑰匙?”看見她露出不相信的神色,他小聲跟她說悄悄話,“我們在上面做了點標記。其實,陳奇的聚會也是我們安排的,那小子還很不樂意呢。不過,當他知道這麼做可以幫助他找到殺他父母的兇手後,他就同意了。”
“原來早就設好了圈套。”她道。
“為了抓兇手,什麼都得幹啊。”杜森好像很抱歉。但她知道,他其實很得意。
她不說話,她暫時還想不出該說什麼,她想先聽聽杜森會怎麼說。
“知道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懷疑你的嗎?”杜森問她。
她保持沉默,知道這問題不能答。
“嗯,其實是李繼文的姿態。”杜森自顧自說了下去。
“姿態?”她重複道。
“陳奇進入現場的時候,李繼文大張著嘴,一隻手拿著捲筒紙,另一隻手拿著把鑰匙,抽水馬桶裡,有一把小型冷凍刀和一張強薇小姐的照片。”
她頗為意外地轉過頭看著他。
杜森心領神會地笑了。
“呵呵,你覺得吃驚,這並不奇怪。因為你離開的時候,現場不是這樣的,是不是?讓我來告訴你答案吧,鍾女士。在你走了之後,在陳奇進入現場之前,有人在現場做了手腳。”說到這裡,杜森頗為感慨地說:“唉,說起來,這個案子之所以如此複雜,就是因為現場不斷被改變,所以恢復原始現場才是破案的關鍵。”杜森朝她擠擠小眼睛,問道,“想知道是誰做了手腳嗎?”
“誰?”她避開他的目光,問道。
“當然是李繼文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