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弄權 謀殺與謀反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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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十一月一日</td> <td>冊封皇后大典</td> </tr></tbody></table>
很清楚,這裡面有時間差。
時間差有兩個。一是十月十二日到十八日,二是十月十八日到十一月一日。後一個時間段相對安全,因為冊立新皇后的詔書已下。君無戲言,李治哪能說反悔就反悔?
何況這時大家也忙不過來。封后大典的各項準備工作正進行得緊鑼密鼓,各種別出心裁的花樣翻新都需要武皇后的策劃和創意。高宗皇帝雖然無所事事,總不能趁機溜出去看望那兩個廢人。再說他也沒這心思。
前一個時間段就不好說了。這時,舊皇后已廢,新皇后未立,屬於真空期,也是危險期。這時,李治至少可以做到將後位暫時空缺,並立即改善兩人待遇。因此《舊唐書》稱此事發生在她們“初囚”之日,應該是準確的。
事出偶然,又關係重大,就容不得瞻前顧後了。武昭儀只能先下手為強,當機立斷斬草除根。
但虐殺,則不大可能。
不可能並不因為下不了手。把王皇后和蕭淑妃弄殘疾再塞進酒罈,咬牙切齒地吩咐“讓她們醉到骨頭”,很符合情敵間你死我活的心理,也符合媚娘心狠手辣的性格,卻不符合她的處境。虐殺如果發生在十月十八日前,則此時她還只是昭儀,就不怕嚇著皇帝?如果在此之後,則與奏請褒獎韓瑗和來濟同時,就不怕兩件事反差太大,露了馬腳?
以武則天之沉著冷靜,不會幹這種蠢事。
再說也沒必要。比起如花似錦的前程,歇斯底里地洩憤實在意思不大;而對於木材供應商的女兒來說,做沒必要的事就是賠本生意,至少價效比不好。因此《舊唐書》稱王皇后和蕭淑妃是被武昭儀派人勒死,更為可靠。[21]
沒錯,那時只能趕緊殺人,而且動靜越小越好。
剩下的故事就只能姑妄聽之了。臨死之前,王皇后表現出真正的大家風範,甚至祝福了皇帝和昭儀。蕭淑妃則毫不留情地詛咒說:但願來世我為貓,阿武為鼠。到時候,非咬斷她喉嚨不可!據說,從此宮中不再養貓。[22]
但這是假的,因為武則天當了皇帝之後都養貓,還訓練出貓與鸚鵡和平共處,並且拿到朝堂上去炫耀。結果好戲沒演多久,貓就把鸚鵡吃了,弄得女皇陛下很難為情。[23]
正史,也不一定靠得住。
可以肯定的是,王皇后和蕭淑妃都死於非命,就連用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