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倒計時 (第2/5頁)
少地瓜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你們都去得,我憑什麼去不得?
也就是說,陳思心虛不打自招還好,但凡她要狡辯,開封府還真就沒什麼法子!
證據不夠!
而馬冰等人之前曾在畫舫內找到噴濺血跡,當時不就推測兇手的衣服一定被弄髒了嗎?對方肯定不可能大咧咧穿著血衣回城,必然要換的。
而既然是一時激憤殺人,兇手來時肯定沒有準備額外的替換衣物,如此一來……
這就是證據!
聽了馬冰的解釋,元培一拍巴掌,“妙啊,真不愧是大人。”
馬冰:“那問過那些丫頭了嗎?”
如果真的換過衣服,那些丫頭應該是第一個知道的。
阿德點頭,“問過了,說是沒換。大人說若兇手是陳思,當日殺人雖在意料之外,但錦澤一行必然策劃良久,為掩人耳目,想必她不會穿自己的衣服出門。”
謝鈺的推斷是這樣的:
當日陳思趁丫頭們昏睡時偷偷溜出戲園,先去成衣坊買了套衣服換上,然後再去租賃車馬,這樣就算有人匆匆一瞥,也不會被認出。
不料事發突然,她買的成衣被血弄髒,就只能在城外換回自己原來的衣服。
也就是說,她很可能租車馬時穿買的成衣,回來還的時候卻是去看戲的衣服。
但這一切都還只是謝鈺的推測,需要建立在兇手確實是陳思的基礎上。
“大人都這麼說了,那兇手應該就是陳思。”元培肯定道。
他對謝鈺從來都有種近乎盲目的信任。
馬冰沉吟片刻,“如果是這樣的話,找到血衣就是重中之重了。”
殺人是意料之外的事,當時陳思必然極度慌張,不然也不至於把自己嚇病了。
那麼在那樣慌張的情況下,她會如何處理血衣?
而處理衣物的常見方法左不過那麼幾個:
燒燬,丟棄。
但她原本沒想殺人滅跡,富家太太出門時身上也不可能有火摺子這種玩意兒,血衣應該沒被燒燬。
那就是丟棄。
丟到水裡?
不妥。
錦澤一帶的水系相連,且遊人眾多,若真那麼幹了,說不定沒等陳思逃回城中就被人發現,簡直跟對著人群大喊“快來看啊,這裡出了命案”沒什麼分別。
那麼剩下的唯一可能就是……掩埋!
“是了!”馬冰一拍巴掌,懊惱道,“之前我給陳思拿脈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