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這世界有救嗎 儒家的藥方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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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言偃,字子游,小孔子四十五歲,吳國人。任武城邑宰,推行禮樂教化。</td> </tr> <tr> <td>卜商,字子夏,小孔子四十四歲,晉國人(一說衛國人)。才思敏捷。</td> </tr> </tbody></table>
禮壞樂崩,出處就在這裡。
宰予恐怕是詭辯。因為堅持三年之喪,本身就是尊禮和守禮,怎麼會禮壞樂崩?然而喪期內不能作樂,包括不能飲酒和做愛,是事實。
這多少有點麻煩。
我們知道,在儒家那裡,禮和樂是俱為一體的,沒有樂也就沒有禮。何況不孝有三,斷後為大,不做愛哪來的兒子?於是孔子只好耐著性子問宰予:父母去世不到三年,你就吃那細糧穿那絲綢,心裡好過嗎?
宰予說,好過呀!
孔子無話可講,只能氣呼呼地對宰予說:汝安則為之!一個君子在居喪之時,吃不下飯,睡不著覺,聽不進音樂,這才要披麻衣,吃粗糧,住草廬。你既然心安理得,那就為所欲為好了!
宰予聽完,一聲不吭就出去了。
孔子卻不能平靜。
在他看來,宰予真是沒有愛心。孔子說,喪期為什麼定為三年?就因為“三年乃免於父母之懷”。是的,孩子長到三歲,父母親才不抱了。爹媽抱了你三年,你不該為他們守喪三年嗎?何況實際上還只有二十五個月。這樣合情合理的事,宰予怎麼就想不通呢?[11]
然而這場不了了之的辯論,卻為我們開啟了智慧之門,也為禮樂制度找到了人性的根據。
什麼根據?
愛必須得到回報。
這一點,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因此,愛與愛的回報就必須設定為道德,這就是仁;必須設立為制度,這就是禮。禮是仁的制度保證。因為愛,或者仁,或者孝,都是無形的,內在的。不彰顯出來,就無法確認;不訴諸行為,就無法培養。禮,豈能可有可無?
但更重要的,是仁。
仁為禮樂之本。孔子曾經反問:禮,難道就是犧牲和玉帛嗎?樂,難道就是鐘鼓和舞女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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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鼎簋制度圖示,據洛陽“天子駕六”博物館說明圖。雖然孔子言“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禮樂等級制度仍然在實物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