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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從口袋中拿出手機,無所謂地瞥了一眼,而後當即把一雙長腿從桌子上收了回去。
“不和你說了,”伯莎收起手機,“我要走了,借你臥室一用。”
“幹什麼?”
“換衣服。”
說著伯莎風風火火徵用了托馬斯的臥室,她拎著揹包進去,再出來時寬大的T恤和運動短褲就已經換成了職業正裝,拎著皮包、腳踩高跟鞋,一副極其專業的目光。
坐在桌子前的托馬斯目瞪口呆盯著伯莎飽滿水潤的嘴唇看了半晌,而後表情變得極其複雜。
“你……”
托馬斯好久沒找回自己的言語:“伯莎,你不是吧,你才見了那個男人一面——還是晚上!還是幾乎約等於被他綁了過去!”
伯莎一勾嘴角:“怎麼了?”
托馬斯:“……”
他幾度想要開口勸說,但最終所有的話語都咽回了肚子裡去。
“你說實話,伯莎,”托馬斯最終艱難問道,“你究竟是看上了那個見過一面的男人,還是單純的追求危險?”
伯莎沒說話,但她熠熠生輝的眼睛就告訴了托馬斯答案。
她讓他調查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除卻想知道她究竟在為什麼人幹活外,更多的是感興趣。
對危機和未知的興趣。
若非如此,伯莎·泰晤士也不會成為一名記者。托馬斯這位姐姐個子極高、容貌出眾,她中學時期就已經躥到了接近一米八,一雙長腿和蜜色肌膚的加持下簡直人間尤物。那時候就有不少公司想籤她當模特,但伯莎都拒絕了。
她想出人頭地,卻不想當明星,用伯莎的話來說,那樣的生活“還是太平淡”了。
不過托馬斯也確實沒資格指責伯莎就是了——他不也是幹著駭客的行當嗎。
還能再說什麼呢?
托馬斯最終嘆息一聲,苦笑道:“你知道嗎,其實我舍友一直挺想追你的。”
伯莎滿不在乎地攏了攏自己的烏黑長髮:“我對搞IT的小宅男沒興趣。”
她又檢查了一遍鞋帶,然後把背來的雙肩包往托馬斯的臥室一丟:“走了,雙休日不用給我來電話。”
“但你一定給我打!”
“雙休日後我要是失聯了記得明年今日上墳買花店裡最貴的花。”
“你——伯莎·泰晤士!能別這麼咒自己嗎?!”
留給托馬斯的是自家姐姐一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