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2/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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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自從與維克多那次你死我活的搏鬥以後,他就一直在單獨流浪。眼下這位不知怎麼跟上了他,他甩了好長時間都擺脫不了。不過這一個同伴並非和維克多同一型別,而是位去過羅馬的朝聖者,年紀輕輕的,身穿修士袍,頭戴朝聖帽,名叫羅伯特,老家在波頓湖邊上。此人是個手藝人的兒子,曾在聖伽魯斯修道院念過書,少年時代就產生了去羅馬朝聖的念頭,年紀越大越是入迷,等到抓住一個機會便實行起來。他的父親一死,他的願望才得以實現,他本是在父親的工場裡做細木匠的。老頭兒剛一下葬,羅伯特就向母親和妹妹宣佈,現在任何事情也別想再攔住他去實現自己的宿願,即動身前往羅馬朝聖,以便補贖他自己和他父親的罪過。兩個女人叫苦連天沒有用,破口大罵也沒有用;羅伯特固執己見,未曾得到母親的祝福,也不考慮兩個女人日子是否過得下去,便在妹妹的怒罵聲中走出了家門。促使他這麼幹的首先是對遊蕩的興趣,其中也摻雜著某種表面上的虔誠,即是說想在宏偉的教堂和聖地呆一呆,嚐嚐參加彌撒、洗禮、葬儀、燃點聖香和聖蠟的滋味。他也會少許拉丁文,但不是想做學問,而是渴望在教堂穹頂的陰影中去嘀咕嘀咕,自我陶醉。小時候,他很熱衷於當作彌撒的輔祭。歌爾德蒙並不怎麼瞧得起他,但對他也還喜歡,覺得在狂熱地迷戀漫遊和嚮往異域方面,自己和他頗有些相似。羅伯特自稱高高興興地離開了家,還真到過羅馬,受到無數修道院和神父的殷勤款待,親眼看到了許多名山大川和南國風光,在羅馬的大小寺院和教堂中間感到身心舒暢,聽了數百臺彌撒,在最神聖的地方做過禱告,領過聖餐,吸進的聖香之多,已經超過了贖補他年輕人的小小罪過以及他父親罪孽的需要。他在外流浪已一年多;當他終於返回故鄉,踏進家門的時候,人家對他卻不像迎接一個歸來的遊子似地親熱。原來妹妹已經壟斷家中的義務和權利,在工場中僱用了一個勤快的夥計,嫁給了他,一個人把家庭和工場管理得井井有條,使歸來的羅伯特沒住兩天便發現自己是多餘的人,而且當他馬上又聲稱要出走的時候,誰也不曾勸他留下。他呢,也並不難過,只求他母親拿出一點點積蓄,重新做一套朝聖服穿起來,便踏上新的旅程,漫無目的地橫穿了整個德意志帝國,一半像流浪漢,一半像教士。他身上掛的朝參著名聖地的紀念銅牌和念珠丁丁當當響個不停。
他初次碰見歌爾德蒙時兩人只同行了一天,相互交換了一些流浪的見聞,到下一個小鎮便走散了。後來他又不只一處遇見歌爾德蒙,終於完全留在他身邊,成了他一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