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章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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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主要為公開打劫香港金店,犯罪成員多為內地人。
葉繼歡在綁架李嘉誠兒子的前夜被香港警方打傷被捕,後被判了40多年徒刑,直到2017年才在香港監獄因患癌症去世。儘管已經是服刑20多年的案犯,可他的去世,又讓香港媒體「熱鬧」了一陣子,可見其在香港的「影響」之大之久。
綁架李嘉誠兒子的犯罪集團最終被送上法庭提起公訴的就有36人,他們橫跨粵港兩地作案,製造了多宗驚天大案。今天,人們熟悉的只有其綁架了華人首富李嘉誠的大兒子李澤鉅。其實,後來他們很快又綁架了香港的第二大富豪、當時的「新鴻基地產」董事局主席郭炳湘,索取了6億港幣的贖金。
郭炳湘被綁架時遭了很多罪,身心所受到的傷害遠比金錢損失要大得多,這是又另一個長長的故事了。這幫綁匪被抓前,還在策劃綁架另一名富豪,當時香港整個富人社會都人心惶惶,防彈車都賣脫銷了。
因此,案件破了以後,自然吸引了全世界的媒體。
這個案件是由廣東省公安廳辦的,那時香港剛回歸不久,由於涉及一國兩制,以及大陸與香港不同的法律體系,因此辦案單位一直很謹慎,沒有對外全面公開過案情。這也給社會和媒體,留下了許多猜測和演義的空間。
涉案人員有五個人被判了死刑,其中三名是香港人,首犯就是最初由其提出並策劃了綁架的所有細節,還「投」了200萬港幣做案前準備資金的張子強。張子強是所有綁架案的策劃和領頭者,也是最後登門收取贖金者。
兩樁案件一共索取了16。38億港幣現金,裝了五車,每一張港紙都經過張子強一人之手運回。第二個香港人叫陳智浩(此人後來拿著綁票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