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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啊,我養你有什麼用啊,我真是個苦命的人吶。」
「……」
沈春蘭唱唸俱佳,我卻在覆盤今天發生的事情。
做阿飄的那些年,我早就摸清了所有人的癖好和習慣,知道他們喜歡什麼,也對他們的性格瞭如指掌。
所以週一的早晨,姜夫人是要雷打不動去喝早茶的。
我挑在這個時機,就是希望能引起她的注意。
在她心裡種上一顆種子,等待萌芽。
眼下,我要去學校吸引另一個人的注意。
5
我到學校,正好是剛下課的時候。
姜靜雅看到我的那瞬間,整個人都在冒火。
我不僅沒有穿破衣服來學校,還穿上了她的新衣服。
「這就是你說的那個鄉巴佬?感覺還挺漂亮的!」
「這衣服也不便宜,小一千呢!」
教室裡面,議論紛紛。
這就是菁英中學,先敬羅裳再敬人。
班主任清清嗓子:「這是我們班的新同學,蘇紜紜,大家歡迎!」
稀稀拉拉的掌聲響起,卻比上一世的噓聲好很多。
我滿意這個開頭,一點都不怯懦:「我是蘇紜紜,希望能和大家好好相處。」
漂亮的人還是佔優勢的,我第一次感謝自己這張臉。
和四周人混了個臉熟,我聽到了姜靜雅不小的爆料聲:「保姆的女兒……這衣服,不對,這衣服是我的,她偷我衣服?」
姜靜雅最後的話,我只當沒有聽到。
因為有更重要的事等著我去做。
我順著校園操場的小路,摸到了西北角。
這裡有一片薔薇花叢,人跡罕至,圍牆不高,是翻牆進學校的絕佳地點。
我拿出手裡的麵包,認真地喂著牆角的小貓。
默數一二三。
身邊花瓣驚起,一個利落的身影從圍牆上落下。
我抬起頭,看到了菁英中學的傳奇人物,秦莫琛。
他個高腿長,五官精緻,既清純又霸氣,堪稱病嬌與釣系的完美結合。
在菁英中學,就是臉在江山在的校草。
人前,他是斯文有禮的高冷學霸,人後,他是偶爾逃學,喜歡甜品的鏟屎官。
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姜靜雅喜歡秦莫琛。
上一世,我本已經習慣在班級裡當透明人,可就是在秦莫琛偶爾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