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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娃子不笨,看剛剛美男的反應,就知道美男肯定是有點傻,腦子方面有問題。不然也不會對別人異樣的眼光絲毫不受影響。

不過這對自己更好,也不知道美男是被丟下的,還是偷跑出來的,問他肯定是問不出來的。

看美男的表現,智商估計只到小孩剛出生的時候,只有本能,不然以現在的教育方式,就是個三歲的小屁孩都知道不能吃別人的東西,更不能跟別人走。

而美男不僅吃了自己的東西,還為了一碗豬蹄跟著自己跑了。貌似沒吃過豬蹄一樣,不會是哪家養不起了,又嫌棄美男只會吃不會幹,所以把美男丟了?

那也不對啊!以美男長成這樣,如果是我,既然都要丟了,還不如把他賣給富人包養,可比他現在流離失所要好的多?

雖然糾結,但是三娃子還是決定養了。

三娃子思想還是舊社會的時候,認為媳婦幹不幹活都一樣,老婆就是養在家裡,洗洗碗,做做飯啥的。

好吧!以美男的現態,別說洗碗做飯了,就是吃都吃不好。

就像現在,一隻豬蹄擺在面前,他卻只知道舔,而不知道咬。照他這種吃飯方式,十年他也啃不完一隻豬蹄。

三娃子看的心癢的不行,看看左右無人,猛地湊上前親了他一口,只是害羞,沒敢親在嘴上,親在了美男白皙的臉頰上。

美男依舊不肯拋個眼神給他,即使被他親了。

這結果是在三娃子意料之中的,但是還是忍不住竊喜,他果然是個傻子。

這樣自己就能光明正大的把他帶回家當媳婦了。

反正左右無人,三娃子把碗裡的豬蹄拿出來,攥著一邊骨頭的部分,把碗丟了。然後空出一隻手握著美男自然垂下的手背,拉著他的手攥著豬蹄的另一頭的骨頭部分,待他攥穩了,這才鬆開手,然後再握著他另一隻手,拉到豬蹄另一頭的骨頭處,臨放手的時候還摸了一把美男手背。

可憐三娃子當了二十幾年的處男,這時候放縱一下,相信美男不會怪他的。

三娃子一使勁,猛地把美男抗在肩上,飛快向自己家奔去,終於找到媳婦的喜悅心情,只有一些光棍能理解。

很快,就到了一座五層樓左右的房屋前,三娃子住在二樓。

一手摟住美男腿彎,一手在兜裡翻找鑰匙,找到鑰匙開了門,三娃子趕緊上樓,美男畢竟是男人,骨架在哪擺著,怎麼說都有個百十來斤,一路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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