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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聽老法醫說,法醫有兩大難,一是水裡的屍體,二是高空墜落的屍體,因為這兩種屍體很難判斷自殺與他殺。在這裡,我就先說廣西的一件溺亡案例,高空墜屍留待後章再講。
廣西淡水資源非常豐富,每年都有人淹死,統計的數目絕對能讓人好奇,為什麼中國人口還在繼續增長。97年後,我短暫地調任到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解放刑偵大隊,任技術中隊中隊長,在那裡就遇到了這樣一個案子。我記得,那天是97年7月21日,有人在一條死水河裡發現了一具女屍。領導安排技術中隊趕去時,我還在吃午飯,一到現場,我的媽呀,儘管我聞慣了屍味,但也差點暈倒。對了,在公安局裡的法醫和刑事技術人員統稱為技術中隊。
女屍面朝下的漂在水面上,被我們撈上來時,其手足部的面板表皮已經脫落了,就像脫手套一樣。在法醫學上,這種現象說明屍體在水中浸泡的時間很長,一般夏季需要1到2周,冬季需要2到3周,如果泡得更久,指甲還會脫落。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屍體都那麼倒黴,有的溺水屍體因水中腐敗菌較少,腐敗發展緩慢甚至停止,時間一長,全身或區域性會形成屍蠟。屍蠟形成可使面板和皮下組織保留較長時間,甚至數年。我記得,曾有報道一新生兒死後埋葬在含水的聚苯乙烯棺材內形成屍蠟,18年仍儲存完好。
這案子講到這裡,並不算太離奇,高度腐爛或者不腐爛,這種橋段已經被小說家用得爛掉了,普通的案子我也不會跟你們講,浪費你們的時間。問題是,我們把屍體運回去,在解剖後檢查女屍的肺部,我卻大吃一驚。
一般的溺亡特徵我就不多講了,但可能大家不知道,溺亡的人還有一種鮮為人知的特徵。這特徵已經證實過了,那就是在淡水裡溺亡的人,其肺部重量基本正常,要麼就是有輕度水腫;在海中溺亡的人,其肺部會變得沉重且溼潤。而且在海水裡溺亡的人,血管腔內會有大的紅細胞凝塊,在淡水中溺亡的人,紅細胞則會發生分解。
如大家猜的一樣,女屍最後被我們檢驗出來,死者是在海水中溺亡的。從肺部分辨,這是最直接的方法,當然這並不夠,之後我們還用了其他檢驗方法。要說的是,透過肺液來確定具體水源地,這種技術跟鑑定DNA一樣,實際上能做的地方沒幾個,一般都是拿去省廳的,不要被科幻式的電視劇唬住了。
言歸正傳,柳州並不靠海,而死水河也是淡水河,離海非常遠,泡在淡水裡的女屍為什麼得出在海水溺亡的結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