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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書本和打工中,儘量不去聽它們。
但是有一天,虞茗的爸爸找到我。
他揹著虞茗,讓我離開她。
他說我我配不上他們家。
我當然沒有同意,儘管她爸爸隨後威脅過我很多次,只要虞茗不放棄,我就不會鬆開她的手。
我要拼了命地證明,我可以愛虞茗,我能給她提供一個好的未來。
別人女朋友有的,她也要有。
舍友給女朋友送了條手鍊,那麼,虞茗也得有。
我發狠似的送外賣、做家教,終於攢下一點錢,給虞茗買了一條。
但是,對不起,親愛的,我不能去你的生日會。
如果我的出現,會讓你陷入嘲笑和非議,那我寧可不出現。
……
跌跌撞撞到了大四。
我鬼使神差地看起了鑽戒。
好貴,我連邊角料都買不起。
只能讓虞茗等一等了。
很多家公司都給我發了高薪offer,如果有人投資,我也想創業。
以後慢慢的,我就買得起鑽戒了。
還會買房子,買婚紗,買一切她喜歡的東西。
我的想法被公司高層認可,我有可能提前漲薪。
當我把這個好訊息要告訴虞茗時,她卻跟我提了分手。
她說,她膩了。
那一瞬間,我感覺自己像個傻子。
我在期盼什麼?
期盼月光能憐愛我這個螻蟻?
不,我只是玩物而已啊。
我走了,氣得把自己關了兩天。
然後我意識到,我不能沒有虞茗。
玩物就玩物吧,我只要比其他玩物都做得更好就行了。
我去找虞茗,然後就發現。
她消失了。
消失得徹徹底底……
我辭掉工作,僅憑各路聽說,就鑽進陌生的城市打探她的下落。
兜兜轉轉,她跑得總是那麼快,連根頭髮絲都沒留給我。
但我聽說,她家破產了。
我沒錢,沒辦法幫她還債,所以離開我了嗎?
我第一次如此痛恨自己。
積蓄花完,我只能先回北京,借住朋友家,開始研發系統。
隨著人脈的拓寬,虞家的各種事情都在我面前展露。
我逐漸清醒,想通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