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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她從走神中回到現實,看著臺上的那個女人,“這誰?”她下意識的問朋友。
“一個小眾樂隊的歌手,叫什麼來著……念……念什麼吧。”朋友答得很敷衍。
莫箏哦了一聲,像是突然想起什麼,“那怎麼就她一個人?”
“原來是一個樂隊的,不過不知道為什麼解散了,我買票的時候上面還報著她樂隊的名字呢。”
“那這不就是欺騙觀眾嗎?買的時候說是樂隊,來了以後發現就一個歌手。”
朋友好笑的看她,“莫箏,你幹嘛這麼激動啊,反正不過是個不入流的小歌手而已,她那樂隊也就唱唱地下。”
“她不是搖滾嗎?”莫箏疑惑的看她。
“是搖滾,我看不上她的而已,三流。”朋友譏笑著說。
莫箏張了張嘴,還想說點什麼,朋友已然閉了嘴開啟手機刷社交軟體。
她還是閉口不提未說出口的話。
閒的發慌,莫箏瞭然無趣的抬頭看那女歌手唱歌。
一開口,驚為天人。
莫箏第一次聽到這樣乾淨的嗓音,用來唱搖滾,著實可惜了點吧。
或者說,有點不搭調,和搖滾不搭調。
她看著臺上的那個人,濃妝豔抹,耳垂上掛著碩大無比的耳環,一頭長髮全部被編了小辮,黑色眼線厚重,倒襯得那張臉越發白皙了。
她沒聽過這歌,那個年代也沒有搖一搖搜歌功能,她只能用心的記住這個旋律和這個聲音。
猝不及防的想起,可以錄音。
她開啟手機,開啟錄音功能,讓她著迷的音樂和現場嘈雜的噪音一同被錄入麥克風,此後這半段歌曲被她反覆播放,陪她度過每一個失意的夜晚。
現在莫箏又開啟了這段音樂,這段音樂一直死死地跟著她的每一支手機,每一支。
她插上耳機,繼續回憶。
聽完這首歌后,無論是朋友還是莫箏都有了離場的意思,也就順勢一道去了餐廳吃飯。
“剛才那個歌手的樂隊,叫什麼?”莫箏隨意的問起,沒有任何刻意的痕跡。
朋友聳聳肩,“忘了,我幫你查查。”
“嗯。”
一時無言,朋友拿著手機探索起來,半晌,一隻手遞過來一支白色手機,泛著亮光的屏
幕上是樂隊的基本資料。
“念,就叫念?”莫箏拿著手機,自言自語。
“怎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