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園的屍塊15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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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建剛認為李大年在假裝,在演戲,像這種情況他見多了,嘴角邊不由得浮出絲冷笑,沉聲答道:“你跟被害人有不正當關係。”
“就算是這樣,也不能懷疑我,你們有啥證據證明我殺人?”李大年扯開嗓門說,“再說我跟劉書琴有了這種關係,說明我倆之間有感情。她是我的情人,我怎麼會殺她呢?”
舒暢靈機一動,認真地說:“我們是有證據的。”
楊建剛像是吃了一驚,撇過臉看了看舒暢,眼光裡充滿了疑惑。
李大年臉上掠過絲驚詫之色,問道:“什麼證據?”
舒暢只好硬著頭皮說:“我們在被害人身上發現了指紋。”
“指紋?”李大年驚疑萬分,“她身上怎麼會有我的指紋?”
楊建剛明白舒暢的用心,是想透過編造證據來誘使李大年招供。
這種招數儘管有不合法的嫌疑,可在特定的情況下還是可以用的,而且往往效果不錯,因為可以擊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線。
舒暢見李大年滿臉驚惶,心頭一喜,語氣肯定地說:“我是痕檢員,當然清楚。告訴你吧,在村委會找你談話時,我已經暗中獲取了你的指紋。做了比較後,可以斷定就是你的。”
這會兒,李大年倒顯得冷靜了,默然兩分鐘才說:“記得楊隊說過,劉書琴是在五天前被人殺了。沒錯,五天前的晚上,我跟劉書琴在一起,她身上有我的指紋也很正常。可我沒有殺她,真的沒有。”
楊建剛注視著李大年問:“五天前的晚上,也就是本月21號晚上,你跟劉書琴在一起,對吧?”
“對,我確實跟她在一起。”李大年答道,“要不她身上怎麼會有我的指紋。楊隊,我說的是真的,沒有撒謊,絕對沒有撒謊。”
楊建剛問:“什麼地點?”
李大年答道:“賓館。”
楊建剛問:“哪家賓館,說具體點。”
李大年答道:“市內鴻運賓館房間。”
楊建剛問:“你跟被害人在一起的時間,還有最後離開的時間。”
李大年答道:“那天是劉書琴的生日,我請她上鴻運賓館過生日,就我們兩個人。我們是九點過幾分進賓館,十一點半離開的。”
楊建剛問:“你們倆是一起離開,還是隻有你離開。”
李大年答道:“我先離開房間,她說有點累,不想起床。”
楊建剛問:“被害人是不是跟你說過,晚上就在賓館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