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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假貨。
「我就覺得挺好看的,去工地上了幾天班,想給你買這個……」
這是他用血汗錢買的。
我很知足:「沒事,看不出來,給我戴上。」
第二天,有朋友來家裡玩。
陳別在廚房洗水果。
朋友眼尖,對我說:「江月瀅,你咋落魄到這個境地了?戴個假手鍊!」
陳別當時背影一僵。
我笑著回答:「我高興,愛戴哪個戴哪個。」
「嘖嘖,你這樣不怕被人笑話?」
當天晚上洗澡時,我將手鍊摘下,放在洗手池旁邊。
等我出來,手鍊已經不見了。
它進了垃圾桶。
陳別淡淡地說:「假的就是假的,配不上你。」
「那我就沒有情人節禮物了。」
「會有的。」
他垂著眼睛,神色難辨。
但語氣,格外認真,勝似承諾:
「姐姐,我以後給你買真的。」
我以為,陳別喜歡我。
後來,還發生一件事。
陳別被他舅舅找到了。
舅舅以前沒管過他母子倆,現在聽說他有錢,就想從他手裡摳出一點。
陳別拒絕了。
舅舅當場翻臉,在餐廳裡,當著很多人的面,罵他是個跪舔富婆的軟飯小白臉。
「跟你媽媽一個賤樣。」
這句話刺傷了陳別,陳別打了他。
誰知道,舅舅不是一個人來的。
舅舅和他的同夥們把陳別拉去小巷子裡圍毆。
有人扯了他的手鍊。
我送的那條手鍊。
陳別就跟瘋了似的,爬著去撿手鍊。
舅舅覺得那玩意兒肯定是值錢貨,就想搶來。
可陳別不讓。
他彎曲身體,將手鍊緊緊護在懷中,任憑他們怎麼毆打,都不鬆手。
——這些,都是我事後從監控裡看到的。
那日,我找到陳別時,他倚靠在無人經過的小巷子裡。
身上青一塊紫一塊,沒個人樣。
他在用T恤上為數不多幹淨的部位,小心翼翼地擦拭著手鍊。
然後,重新給自己戴上。
我衝過去抱住他。
我告訴他,不要怕,以後,我就是你的家人。
那天,陳別雖然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