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誌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放在哪裡。
「林書,你耳朵怎麼紅了啊。」
脊背僵硬了一瞬。
我知道我的耳朵更紅了。
略一轉頭,就看到不遠處有個男生。
是辦公室門口的那個。
也是把綿綿丟在這裡的人。
他叫陸恆。
原來他沒離開。
可一想到綿綿身上的傷,我仍然有些氣憤。
我轉過頭不再看他,揹著綿綿一步一步走出這裡。
11
我喜歡江綿綿。
在她放學找我敘說瑣碎,我卻再寫不進作業而是忍不住看她的時候我就意識到我喜歡她。
12
這一年很快就過去了。
父母跟我說他們幫我聯絡好了國外的學校。
他們要我轉學。
一直以來我都不過問他們塞給我的選擇。
但是這次我卻問他們為什麼。
他們愣了愣跟我說是為了我好。
我說我現在挺好的,我不想走。
他們沒有理我,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辦了退學,買了機票。
13
離開前一天晚上,我把自己很久之前做的杯子找了出來。
明明之前從不信這些。
卻仍然有私心。
於是我寫了一封信,想告訴綿綿我喜歡她。
不是一定要在一起。
我只是不想她忘記我。
想讓她知道我的喜歡。
14
綿綿不在。
但是她同桌陸恆在。
司機催我快走,時間緊迫。
我本可以把東西給陸恆代為轉交。
但我卻不想這樣做。
很不想。
似乎如果我這麼做,我將失去很多東西。
15
我沒趕上飛機,但我等來了綿綿。
我把東西和信都塞給她。
她眨眨眼睛看著我。
話在喉頭我卻抿抿嘴巴不知道該怎麼說。
於是憋紅了耳尖。
她看了看我身後的司機問我是不是要走了。
我點點頭說我要去國外上學了。
她的眉頭皺了起來,我看到她的指尖摩挲著信紙。
她問我,她是不是見不到我了。
我抿了抿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