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往事又不能殺人 (第3/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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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都是缺心眼。
陳見夏把黃桃嚥下去,很優雅地坐直了身子,說:“不怎麼樣。有屁快放。”
後來,陳見夏終於理解了李燃為什麼不樂意講出原委。
因為這個故事實在是……幼稚。
李燃有一個從小一起長大的夥伴叫梁一兵。李燃的爺爺不願意跟兒子兒媳住,一個人帶著孫子留在清真寺周圍的老居民區,梁一兵就是鄰居家的小孩。
在李燃奔跑如風的童年時光裡,梁一兵就是地上的一道溝,絆他沒商量。兩人一起犯事兒,梁一兵總被抓,李燃只能折返回去跟著捱罵;但若被抓的是李燃,梁一兵卻能將李燃大義凜然的“快跑別管我”貫徹到底。
他們一起度過了小學六年的時光,升初中時,梁一兵本應服從就近入學的政策進入一所普通中學,但人家爭氣,拿了華羅庚杯數學競賽的一等獎,被八中破格錄取了。與此同時,生意步入正軌的李燃父母粗暴地將兒子接回自家管教,同時將他塞進了省城最好的初中,師大附中初中部。
陳見夏看著李燃——他講到這裡,神情愉快,竟然充滿“我們都有光明的前途”的希冀感,不知該說他單純還是愚蠢。梁一兵努力學習奧數,去了次一等的八中,招貓逗狗不學無術的李燃卻因為家裡有錢而隨隨便便入學師大附中。
如果她是梁一兵,應該也不太想和李燃做朋友。但陳見夏沒說,她懷疑李燃聽不懂。
李燃敲敲桌子:“你看哪兒呢?聽不聽我說話啊?”
“聽聽聽。”陳見夏狗腿地點頭。
也正是在八中,梁一兵認識了於絲絲。
沒什麼創意的相遇,活潑女班長與沉默團支書,永遠搭檔,永遠有緋聞。於絲絲似乎更主動一點,做得更多,說得更多,卻止步於曖昧。可梁一兵是實實在在地喜歡於絲絲的,他家庭條件不好,如果不是為了給於絲絲買生日禮物而求助於李燃,可能這份感情就要被他永遠埋在心底了,連對最好的哥們都不會講一句。
那個禮物,就是索尼的CD機。
陳見夏聽到這裡又走神了,芝士在嘴邊抻出長長的絲。
省城的學生真有意思,她想,初三女生過個生日,男同學送她CD機。我親媽都捨不得給我買。
她趕緊打消了自己庸俗的想法。
李燃幫梁一兵買了CD機,錢算是借他的,兩個人都知道不必還。梁一兵花一晚上的時間在CD機上刻了玫瑰花送給Miss Rose,塞進對方書桌,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