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宅所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 (第1/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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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宋案各種史料當中,最直接、最核心,也是最有價值的史料。應夔丞、武士英分別在上海英、法租界被抓獲後,捕房從應宅起獲大量證據,其中最為重要者,便是洪述祖與應夔丞的往來函電。緊接著,捕房又會同前滬軍都督陳其美,至上海電報局查閱應、洪往來電報底稿,以為補充、校譯。經過會審公堂預審,明確二犯暗殺成立,遂於4月16—18日先後將二犯及相關證物移交中方。在對證據進行仔細點驗後,江蘇都督程德全和民政長應德閎,於4月25日深夜向全國發表“有電”,正式撮要宣佈宋案證據。隨後又將53件證據以銅版紙刷印,這就是《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檔案檢查報告》。
在宋案證據正式公佈前,各種關於案情的傳聞早已充斥外間,來源不一,真偽難辨。因此,應宅所獲函電檔案究竟可以暴露出怎樣的內幕,就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但這些函電檔案能否作為“鐵證”,必須以其真實性和完整性為前提,為此,就需要對該項證據的搜查、移交、保管與宣佈各個環節進行具體考察,並對其真實性做出判斷。
<h3>1.證據搜查</h3>
宋教仁於1913年3月20日在滬寧火車站遇刺後第3天,即3月24日凌晨,兇犯應夔丞由英租界總巡率領巡捕多名,在迎春坊三弄妓女李桂玉家抓獲,並押解至捕房。[14]待至天明,捕房又派巡捕押解應夔丞至其家查抄,是為第一次搜查。《民主報》曾對搜查情況有如下報道:
應家住新北門外文元坊,門首有一長而大之牌,上書“江蘇巡查長公署”數字,餘一牌為“中華民國共進會機關部”,蓋應亦為共進會會長。共進會則從前之哥老會所改組者也。既至應家,分派巡捕多人,先行把守,入內檢查。有二室最為緊要,查出公文信件甚多,只將信面略閱一遍,至其中作何語,則未及細閱,由法總巡封完,擔負儲存責任。尚有一鐵箱未啟,其鑰匙存法總巡處。[15]
由於應宅所在文元坊屬法租界管轄範圍,因此搜查主要由法總巡及法捕房負責。3月25日下午及26日下午,法捕房及英捕房又先後對應宅進行了第二、三兩次搜查,《民立報》續有報道:
昨日(指3月25日——引者)下午四時,法捕房捕頭藍君,帶同譯員趙振生,偕國民黨一人,並西探三名,華捕四名,續至拱宸門外文元坊北弄第二號應桂馨住宅,入內搜查。應之門首,懸有牌子三扇,一為“中華民國共進會機關部”,一為“江蘇駐滬巡查長公署”,一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