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年輕人不講武德!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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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能理解,著名武術大師馬堡國跟年輕人對戰時候的心態了。
年輕人不講武德,來,寫歌,來,批鬥,我58歲的老同志。
要是再給他一次機會,他不會再質疑《過火》的原創是誰了。
並不是他服軟了。
他,胡峰,六十能當三十用,硬的不能再硬了。
這一點,他覺得他的女助理最有發言權。
他覺得他必須儘快做點什麼。
不然等今晚過去,他將成為一大笑料。
很快,一封律師函以圖片的形式出現在了圍脖上。
律師函是一名周姓律師用他自己的賬號發的,該律師服務於京城某著名律所。
胡峰特地交代助理做了兩個操作。
一是,花錢買流量,加熱周律師的博文。
二是,聯絡了一些跟他關係比較好的大v ,讓他們幫著轉發一下。
不為別的,他就是想讓這封律師函以最快的速度出現在大眾視野中。
錢和人脈砸下去,結果沒有讓胡峰失望。
在圍脖熱搜榜上,很快就出現了一條名為“胡峰發律師函警告”的話題。
這封律師函的內容較多,滿滿當當寫了一大頁紙。
有網友特地寫了一篇總結式的博文:
我替大家總結下胡峰的律師函,我是老胡的御用法律顧問,專業護航,絕不馬虎!話說我家老胡現在可是愁雲滿面,為啥呢?這不,有個叫孫雲浩的哥們兒,他倒是挺有才,寫了首歌,結果這歌詞兒可把我家老胡給“黑”了個底朝天。不過話說回來,這歌詞兒內容啊,純屬“天馬行空”,跟現實不沾邊兒!
所以呢,我誠摯地希望孫雲浩兄,你若是識相,就趕緊把這首歌下架了吧,再順便發個道歉宣告,表示一下誠意。當然啦,這精神損失費也是得給的,咱們也不獅子大開口,就暫定個100萬元吧,這可是友情價哦!
還有啊,那些跟著起鬨的,別以為自己在網路世界裡就能逍遙法外了,我這火眼金睛可是已經注意到你們了,某某幾位“刺頭”,你們要是還不收斂,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咱們法院見,到時候可別怪我沒提醒你們哦!
這種調侃式的博文,瞬間引得一大批網友直呼有才,立馬轉發起來。
孫雲浩看到這封律師函的時候,他正在飛信上跟趙濤聊天。
趙濤發了一條飛信過來:“我,老胡,刪歌,打錢,100萬,搞快點,搞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