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為難 (第5/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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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會有一生一世的恆久。我沒有色衰愛弛的擔憂,你也能得一個以心相待的朋友。反倒是世間所謂的恩愛夫妻,難得一起白頭。”
雷督理沉默了半晌,答道:“我小時候,性子很壞,得不到想要的東西,便大哭大鬧,不是想借此要挾長輩,是心裡真的難過,忍不住要哭要鬧。”
他放開了葉春好的手:“我現在也還是這樣。”
葉春好低著頭,看自己那隻手已經被他攥得紅白斑斕。他畢竟是個男人,有時候下手沒輕沒重,攥得她骨頭都疼。
思來想去的,她最後說道:“你放心,我不走。”
<h2>(二)</h2>
葉春好的心緒,忽然平靜坦然了。
她常在俱樂部露面,認識她的人多了,她認識的人也多了。能走進這個俱樂部的人,即便純粹是進來玩的,也都是闊人家的太太小姐。葉春好常和這一流的人物交談,眼界見識早已不是當初的水平。自己做主從賬房調出了一百萬現大洋,她告訴雷督理,說自己看中了遵化的一處金礦,請雷督理派個可靠的人,和自己一起去遵化親眼瞧一瞧。
雷督理聽了這話,反問:“可靠?我身邊還有比你更可靠的人嗎?”
葉春好是來對他說正事的,聽他油嘴滑舌,便哭笑不得:“大帥信得過我,我還信不過我自己呢!還有就是立合同時,我還需要大帥的印章一用。”
雷督理問道:“用它幹什麼?”
葉春好耐著性子解釋:“若是訂了買賣合同,那麼大帥作為買方,至少也要在合同上留下個名字呀。”
兩人說這話時,是在一道迴廊上。雷督理單手插著褲兜,仰頭欣賞廊下籠中的小金絲雀,聽了葉春好的話,他漫不經心地答道:“哪用這麼麻煩,你既然去了,你就把合同簽了得了。”
葉春好簡直要苦笑起來:“我哪能代替大帥簽名呢?這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雷督理將一根小草棍伸進籠子裡,捅得那鳥亂飛:“就籤你的名字。”
“籤我的名字,那金礦就是我的了。”
雷督理忙裡偷閒地看了她一眼,然後繼續逗鳥:“沒關係。要不然你一和我鬥嘴就要走,我給你一座金礦,真走了也餓不死,我也不用惦記你了。”
葉春好又羞又急,忍不住一跺腳:“大帥!我明天就出發,可沒有時間陪您玩笑!”
雷督理對著金絲雀噓溜溜吹了一聲口哨,然後說道:“沒開玩笑。”
葉春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