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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也沒想到,再次見面時,見到的就是女兒的遺像。
“警察同志,我真的什麼都不知道!我不知道為什麼好端端我閨女就沒了,我好好的閨女跟著他們走了,說好的辦事兒,到了那天就成了一副遺像了,我也很心痛啊!”
方寧強看著筆錄上的這些話覺得有些諷刺。
“但當時事情已經發生了,他們告訴我們說因為他們兒子等不了了,必須得趕緊下午陪他。他們還說已經向大師請教過了,我閨女下去是享福的命,不會受苦的,我說他們這是殺人,他們是不是想害我們,他們卻說不用擔心,動手的又不是他們和我們,所以我們不算犯罪,警察同志,我們這真的不算犯罪吧?”
方寧強眼神快速地從這些大段的文字上滑過,一時之間竟不知道該對這些“人”怎麼評價。
他把十幾頁筆錄重新按順序整理好,然後抬步走向審訊室。
他先去了蔡父所在的審訊室。
蔡父一臉冷靜地反駁著,“人不是我們殺的,是其他人動手的,你們想抓兇手就去抓,但是得把我們放了,我們沒犯法。”
問話的警察都要被他無知的法盲行為蠢笑了,“我必須先向你普及一個法律知識,不是隻有動手的才是犯罪,只要參與到這件事中,有共謀,你們就都屬於共同犯罪明白嗎?還想出去,呵,我勸你們早點兒老實交待了,爭取個坦白的機會能減兩個月才是實際。”
蔡父的冷靜剎那間支離破碎,語氣急促,“我說了人不是我們殺的!我們只是想給兒子找個伴,當父母的哪個能看著自己兒子後半生孤苦伶仃的?這樣也算錯了麼?”
問話的警察冷哼一聲,拍桌而起,“你兒子都沒了找什麼伴?這是封建迷信你們懂不懂?再說了就算找伴,下頭的找下頭的,上頭的找上頭的,你們好端端地迫害人家女生,你們還有人性嗎?!”
“他才二十五歲!他死的時候才二十五歲!他還沒有結婚,我們給他找個伴怎麼了?”一說到兒子蔡父神情就異常激動,臉泛著異樣的紅,“我們找了四年,才找到這麼一個符合條件的!為了促成這門事,我們甚至花光了所有積蓄!只是為人父母,為了兒子在下面過得好點,我們到底有什麼錯?人不是我們殺的,事情也是雙方點頭同意了的,我不明白怎麼現在就成了我們是殺人犯了!”
問話的警察還想在說些什麼,方寧強抬手打斷他。
他坐在桌前,抬眼瞟了一眼激動的人,輕聲問了一句:“雙方都點頭同意,你們這個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