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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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回來,就受了委屈。
可是她可以好好說啊,非要梗著脖子罵她,誰不是先鎮住自家媳婦再說事兒的?
話都說出去了,他要是去找她認錯,說不離了,不是讓人看不起麼,顯得他就缺她一個似的。
雖然是他誤會了,可她又不是沒長嘴,不知道說清楚嗎?
就這麼跑了,不是賭氣是什麼。
或者是篤定他會擔憂她,會去著她。
既然走了,這婚他肯定離,裝腔作勢也沒用。
不過她表現良好,要是肯低頭,那就另說。
只是在郭嫂子面前,態度是必須要有的,不然讓陳可秀知道,他也可以不離,以後肯定會經常上演這一出。
必須得讓她知道這是不對的才行。
陳可秀到了鎮上,看著並不繁華的鎮子,其餘的人民群眾剛拿著農具下地。
她運氣好,隨便拉了個大娘,偷偷摸摸地承諾她,在她家住一個月給三塊錢,就要一個屋子。
大娘打聽了她的情況,知道她是軍嫂,和男人鬧了彆扭,馬上離婚了,是個孤兒,無家可去,加上看起來柔柔弱弱的,不像壞人,就同意了。
她家地方雖然不像家屬院是平房,屋子也不太好,有些破舊,不過好在就她和一個孫女住,兒子們都是分家了的,沒有住在一起。
畢竟誰也不願意掙公分去養一老一小,家裡日子很拮据。
陳可秀覺得不錯,要是讓她和一大戶人家住一起,還有很多男的,她都有點受不了。
條件差是差了點,可她只是暫時住,等徹底離婚,她就就會偷偷單獨辦個戶口,把名兒一改,遠走高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