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隱情(二)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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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沒有任何起色,馬修也沒對他的研究有什麼非分之想,只是在這件事後變本加厲地役使尋聿明,為了減少經費支出,把三個人的工作全交給他自己處理,並讓他負責實驗室的保潔,至於買咖啡、買飯這種大部分導師都會吩咐學生做的事,自不必提。
事情是在第二年春天變質的,那時候尋聿明的研究漸漸有了起色,“神經再生”一直是個具有爭議性的課題,有人說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也有人持相反態度,而尋聿明的專利一申請成功,接著在神經學圈子裡引起了不小的震動,當時可謂是備受矚目。
馬修·託雷斯起先並未將這件事放在心上,後來他發現這個課題竟然一炮而紅,便開始三五不時地向尋聿明暗示。
尋聿明在他手下做研究,惹不起這尊大佛,何況他還有恩於自己,於是只能一躲再躲,儘量減少和他碰面的次數,對他的“話裡有話”也裝作聽不懂。
但世上的事往往如此,逃是逃不開的。見他如此“不識趣”,馬修漸漸改變了態度,對尋聿明陰一句陽一句,實驗室的人聚餐不叫他,開討論會不告訴他,安排工作也不通知他,並且鼓動其他研究員排擠他。
尋聿明依然不為所動。
結果就是一個周後,實驗室在校網上釋出公告,把他除名了,理由是違反規定售賣公共技術成果。
尋聿明倔起來比牛還犟,一旦決定了什麼事輕易不會改主意,也絕不會放棄,除非他認為自己有錯。在這件事裡,他清清白白完全無辜,自然不肯善罷甘休。公告出來當天,他便去校務辦公室實名投訴了馬修。
馬修·託雷斯收到校務辦公室的調查通知,當天晚上把他約到了舊金山的一家咖啡廳。尋聿明身正不怕影子斜,從診所做完義工出來,便去赴約。
那場對話他至今還記得,馬修出奇地和藹,全程都像一個師長應有的樣子,微微笑著對他說:“你還年輕,還有的是未來,沒必要為了一點小事毀了聲譽。一旦出售技術型成果的罪名坐實,你的前途就毀了。那個專利對你而言其實不算什麼,人生那麼長,沒必要為了他放棄前途。況且……”
他道:“去年你拜託我招收你的男朋友入學,這件事你想傳到學校耳朵裡,會怎麼樣?當你到了我這個位置就會知道,規則不過是一部分人用來框定另一部分人的工具。哦,你不要誤會,我沒有別的意思,只是作為一個過來人提醒你,一個人所擁有的,可以在瞬息之間失去。”
譬如莊奕的博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