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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角度!”
此話一出,一言激起千層浪。
整個會場議論紛紛,充當主持的尼爾森等人不斷高聲提醒,也未能壓制住。
“各位最好安靜點,別到時候成為被告人了,還不知道自己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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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得是李少峰的威脅來的有效。
“首先我第一個要告的人就是莫蘭德,因為他歪曲事實,汙衊我說出那些種族羞辱的話!”
見到莫蘭德要張嘴,李少峰用手一指。
“別說那些有用沒用的,我到底有沒有說過,我們用事實說話!
我們專訪的影片會作為證據提交上去,你等著我的法院傳票吧!”
他的鎮定自若和滿頭大汗的莫蘭德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眾人基本上已經可以斷定莫蘭德說謊了,看來這次這個敗家子要成功脫身啊。
可惜李少鋒怎能夠這麼簡單就把事情了過去,這不是他的性格!
此時的莫蘭德眼神慌亂,心中早已後悔無比。
後悔自己在報紙銷量大增的時候,過度的享受了名聲帶來的迷醉。
後悔自己為了更大的發展而選擇編造,製造更大的眼球點。
後悔為了貪心那一萬美金,而放棄了自己的原則。
但是現在說什麼都晚了,也許明天他真的要面對牢獄之災了。
對了,都怪普萊德那傢伙!
你為什麼要把事情鬧這麼大?早知道我就……
莫蘭德怨恨的眼神普萊德壓根裝看不見,你去坐牢關我什麼事?
啥?我拿一萬美金賄賂你,有證據嗎?
開玩笑,你一個小報刊的記者,值得我給你行賄?做夢呢,說出去誰信?
但是他淡定的聲色卻在下一秒變成了驚訝,因為李少峰又開炮了。
“我第二個要告的人是洛杉磯日報的普萊德,他……”
“你有病吧,你告我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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