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離婚與再婚 (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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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在成年儀式上進行。在這個儀式上,男子要束髮加冠(頭上戴帽子),女子要束髮加笄(頭上戴簪子),還要取一個“字”。束髮加冠成為夫,束髮加笄成為妻。這樣的夫妻,就叫“結髮夫妻”,而尚未許嫁則叫“待字閨中”(請參看拙著《閒話中國人》第二章)。
這可是與妾無緣的。妾的本義是女奴,事實上開始時也多由奴隸之女充任。女奴和奴女是沒有資格參加什麼成年禮的,也沒人為她們舉行這種儀式。有資格的只能是貴族的女兒(貴女)。她們才能在頭上戴簪子,也才能為人妻。女奴和奴女則只能為人婦,天天拎把掃帚去掃地。
婚姻不但意味著“成人”,還意味著“成家”。這可不是小事。我在《閒話中國人》一書中講過,中國傳統社會有兩大特點,即“民以食為天”和“國以家為本”。因此,社會必須關心兩件大事:一是讓每個人都有一份職業,“有口飯吃”;二是要讓每個人都有一個配偶,“有個家室”。有飯吃,就不會“鬧事”;有家室,就不會“出事”。一個人,如果按時成家,則本人安心,大家放心。如果所有人都按時成家,則社會安定,天下太平。
更何況婚姻不但是“成家”,而且是“成親”,即所謂“合二姓之好”。“合二姓之好”為什麼重要呢?因為“國”是由“家”構成的,所以才叫“國家”。國家既然建立在家庭的基礎上,那麼,如果一個個家庭都成了“親”,豈非“四海之內皆兄弟”,“普天之下一家人”?
成人、成家、成親,婚姻的意義不小!
於是我們就不難理解傳統社會對獨身和離婚的反對。因為獨身即“拒絕成人”,離婚即“破壞成親”,兩者都會造成對家庭這個“國本”的動搖和顛覆。嚴重一點的,還會造成社會的動亂。因為結婚既然是“合二姓之好”,則離婚當然也就是“結二姓之怨”,至少也是“絕二姓之好”了。這樣,兩個人的離異,便很可能導致兩個家族之間的仇恨和敵對,甚至徒起禍端,引發糾紛,鬧得天翻地覆,雞犬不寧。
這種嚴重後果的產生是很自然的。西方社會因為以“個人”為“本位”,無論“成家”、“出家”,都完全是他個人的事,也不會對別人造成損失。中國人就不一樣了。每個人的身份、地位、價值、權利、義務、責任、榮譽、利益,都和他的家庭緊密地聯絡在一起,並取決於他的家庭,一損俱損,一榮俱榮。離婚,尤其是女方被“休”,對於女方家族而言,是極沒有面子的事。因為這往往意味著自己的女兒“不好”:或是不賢惠(如不事舅姑、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