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不得隨意捕殺漢奸叛徒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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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馬良放著那些如勃朗寧1900,M1911等名槍不用,而是用了一把毛瑟M1932速射型,還彆扭的給它裝的是二十發加長彈匣。毛瑟M1932速射型手槍 原因就是馬良是現代戰術環境下培養出來的精英特工,兩槍胸口一槍頭,這種萬無一失的射擊習慣已經是溶於骨子裡的習慣了。
真要他去用M1911這種七發子彈的手槍,恐怕光是不停的換彈匣就能氣死馬良。
在用毛瑟M1932逐一補槍完成後,馬良快速的脫下了自己的夜視儀,將自己身上現代武器和裝備都收回空間。
然後再從空間裡取出一把莫辛納甘M1930步槍背在背上,將一把盒子炮插在自己的腰帶上。莫辛納甘M1930 立刻從一個精銳的現代化特工變成了一個符合這個時代標準的精銳步槍手。
馬良檢查了下身上沒有發現什麼超時代東西,立刻走到特務們開來的兩輛福特汽車前。
不出任何意外,車鑰匙就插在鎖孔裡,馬良順利啟動了汽車,開啟了汽車的前燈,對著王星雲藏身的地方大喊:
“出來吧,安全了!”
馬良的聲音有些嘶啞,這是因為馬良的喉部貼了一塊跟面板相同的微型變聲器。
“我是新四軍陳安縣交通站站長陳子義,不要開槍,你們是哪部分的?謝謝你們救了我!”
陳子義第一個從隱蔽處走出來對馬良大喊。
馬良眉頭一挑,沒有立刻回答,只是另一手放在背後握著機頭大張的駁殼槍。
陳子義之所以還活著,不是馬良槍法差,也不是陳子義躲得好,馬良沒發現。
原因只有一個,馬良故意的,不是手下留情,這是各國特工在行動中都會強調的工作原則。
不經上級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捕殺叛徒,尤其是馬良這種外派單獨行動的特工。
當時的馬良等人也不理解,教官還給馬良等人舉過一例子,比如你在執行A任務的時的路上,巧遇了組織內部公認的叛徒,對方對你毫無防備,你抬手就可擊斃對方。
請問該不該動手?
答案是不能動手,不是你的目標,除非對方對你產生威脅,否則就當沒看見,當然了,對方要是對你產生了威脅,那就幹了再說。
情報戰的殘酷性遠比普通人想象的還要大,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情況是普遍存在的。
除了特工本人或者是他的直屬上級,誰也不知道這個叛徒或者是漢奸到底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