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8/11頁)
艾米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紅頭疼,倒不是她一個人又做飯又洗碗有多麼累,她也願意相信周寧的懶只是從小形成的習慣,與愛不愛她無關。但別人見周寧不做飯不洗碗就會以為他不夠愛老婆。別人都說你丈夫不愛你,你再自信,也難免懷疑你丈夫是不是真的愛你。人說“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又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難道這些格言都是人瞎編出來的?
楊紅也知道還有一句格言,叫做:“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議論吧!”但她不要說做到這一點,她連讀都讀不好這句話。
上高中時,楊紅的語文老師自恃普通話講得好,能分清“z,c,s”和“zh,ch,sh”,對朗讀特別重視。楊紅有一次被叫起來朗讀課文,其中就有這句格言。楊紅看到有“自己”和“別人”這對反義詞,就想當然地把重音放在這兩個詞上。但老師說她讀得不對,像她那樣讀,讓人感覺你還可以“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老師說,這句話的重音應該是在“路”和“議論”上,才能顯出你一心走路,不怕閒話的決心。楊紅讀了好多遍,都沒讀出老師要的效果。最後還一連三遍地讀成:“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吧!”
按弗洛伊德的說法,口誤、筆誤都是下意識的逼真反映。你誤讀成“走別人的路”,實際上是因為你潛意識裡就想走別人的路。其實何止是潛意識,楊紅的明意識裡也是寧願“走別人的路,讓自己去議論”的。別人留長髮,她就留長髮;別人有劉海了,她也剪一把放在那裡;別人不穿裙子的時候,她絕不率先穿裙子。總之,是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傻子過年看隔壁。雖然有時也覺得別人的做法不對,但也只在心裡嘀咕幾句,算是“議論”過了。
結婚買傢俱時,楊紅本來不喜歡粉紅、粉藍的,但不知為什麼,那段時間H市流行這兩種顏色,楊紅為別人著想,只好買了一套粉紅的。後來同樓的人個個說好看,楊紅也暗自慶幸,還是“走別人的路”好。她買的電視也是照當時的潮流,要買大的,雖然她的房間只有十平方米,但她還是買了一個29英寸的,在當時已經是大而無當了。看電視時因為離得太近,老覺得人物像打了格子一樣。
對面毛姐家也是一個大電視,她丈夫老丁就對周寧說,不如你坐在我門前看你家的電視,我坐在你門前看我家的電視,隔著走廊和一間房,距離正好。楊紅想,老丁也跟我一樣,也只敢“讓自己去議論”,買電視時,還是要“走別人的路”,買大的。
楊紅從小就很敬畏這個“別人”。長大了,才知道這個“別人”其實不是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