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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三歲看到老,她表示她在我三歲以前就發現我長大以後一定是個特懂事的寶,別的小嬰兒只要媽媽一不抱著就要哇哇亂叫,而我被她丟在一邊卻從來不哭不鬧,連屁屁被打針的時候都不會掉眼淚。
而另一方面,我也的確不是個喜歡和他人保持太近距離的怪胎,或許是天生性格如此,大部分時間總是獨來獨往叫我覺得更為自在,這在我幼兒園時期就提出要一個人睡覺這件事上也初露端倪。
再長大一些,直到我大學時期看上秦燼之前,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愛無能的傢伙。
那時我甚至認為,我這輩子都不會遇到那個命中唯一的伴侶,我此生都不會擁有墜入愛河的機會。
或者“命中註定”這個概念本身都是悖論,是人類編出來滿足其對“忠誠無二”的另一個假想物件的終極幻覺。
為什麼呢?其實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完全無法接受有人晚上同我睡在一張床上。
我光是想想那場面都覺得渾身難受。
你等我洗澡,我等你洗澡,最後一起躺進被窩裡,搶一床被子……如果對方打呼嚕說夢話怎麼辦?他睡著了我還沒睡著怎麼辦?我把他吵醒怎麼辦?他把我吵醒怎麼辦?如果我今天困了想早睡,對方卻開著燈在玩手機,我可能暴躁憤怒到把人直接踹下床,趕出家門。
這樣的我,怎麼可能和別人在一起?
直到後來,我才曉得,原來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所有一切我自以為是的麻煩都變成了產生多巴胺的催化劑,我心甘情願地忍受一切以前從來不習慣的繁冗瑣事,心甘情願地接受外來者侵入自己的生活,也成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哪怕只是跟他呆在一起,就能感到無比快樂。
這實在是太神奇了。
就好像那是你的身體用無形的語言在告訴你——
想要接近他、想要觸碰他、想要抱住他。
愛是一種生理反應。
現如今,我來回躊躇了半天,盯著秦燼,心裡卻自我安慰道:
長期一個人睡一張床習慣了,偶爾也可以試試身旁有另一具溫暖的身軀陪著吧。
……這麼想的我其實早已在動搖了。
我暗自在心裡嘆了一口氣,卻拿這樣隨意退讓的自己毫無辦法,我臉上緊繃著表情,說:
“如果你要跟我睡一起,可以。”
“但事先提醒。”我著重強調道,“我今晚不想你給我提供任何服務,你也不要來招惹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