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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生幾個孩子,她的年輕和美麗始終保持。
由於每生一個孩子就會獲得報酬的契約,隨著孩子的出生,資產在不斷增加,但女孩卻一直難以出生。
終於出生的女孩,她不打算放手,想像自己一樣撫養她,但根據契約,她從一開始就不會參與養育,並且即使離婚,撫養權和監護權也歸丈夫,所以並沒有對第一個女孩產生足夠的感情以至於要退還錢財,因此最終還是放手了。因此,等到她再婚時,她決定在契約中增加一條,明確表示在婚後要親手撫養女兒,確認她的意願,如果她願意跟隨自己,就留下她。
第二次婚姻並不是喪偶而是離婚。
她已經確保了繼承人,而且覺得這個妻子在兒子和女兒的教育上也會造成困擾,所以離婚的提議是金妮提出的,最後給了對方豐厚的賠償,順利離婚。大約在30歲左右吧?
隨後,她為了確保女兒能夠留在自己身邊,嫁給了一位純血名門,雖然希望能有繼承人,但比之前稍微低一檔的家族。
這個家族的老頭對她的美貌深感著迷,並且承諾允許她親自撫養女兒。經過生下幾位孩子後,她終於如願以償生下了夢寐以求的女兒,並對此溺愛有加。
她用自己的模版來培養女兒。
父親沉迷於母親,完全不聽任何忠告,陷入了和亞瑟一家相似的境地。不過因為有錢,所以並沒有像韋斯萊兄弟那樣生活困窘。在這樣的環境中,正直的兒子們想喚醒妹妹的意識,但卻無可救藥。
正直的兒子們宣稱如果繼續放任母親和妹妹,他們就要一起去其他熟人的家裡當養子,並因此離開了家。畢竟,如果沒有繼承人,對老頭來說也會很麻煩,於是他醒悟了,想辦法解決妻子和女兒的問題,但也察覺到已經無能為力,於是按兒子的希望離婚。
金妮則帶著女兒離開了家。正直的兒子們把金妮、妹妹和莫莉都視為厭惡的物件,但金妮對此毫不在意。
離婚後,由於已經無法再生孩子,母女倆過著相對自由且依舊奢華的生活。
她們手中有很多錢,只對社會地位高的純血貴族感興趣,完全不被年輕帥氣的花花公子所吸引,保持著一定的聰明,因此也沒有過多降低自己的評價。
由於外表美麗,她被稱為歐洲社交界的花,過得相當愉快。因為她有很多錢,來向她攀附的人不論男女都有很多,稍微玩樂一下的人也有不少。
但她只會和有錢人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