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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下午,幾位老朋友便被肖父和肖母安排在了東院休息。
肖毅趁他們休息之際,便坐上管忠的車回到市裡。
半路上,他給姐姐肖鳳的卡上轉了五萬塊錢,又給姐姐發資訊,囑咐姐姐取出兩萬現金給父母,其餘的三萬給她。
姐姐不收,她說她有錢。
肖毅回道:這是弟弟孝敬姐姐的,不要也得要。
肖鳳也爽快:好,那我就先收下,以後你手頭緊了再跟姐姐要。
管忠時刻在用餘光盯著肖毅,見他收起了手機,就問道:“兄弟,你打算什麼時候走?”
肖毅說:“今天不論多晚,我只要回去就行。”
“這麼趕?大家都等著給你祝賀吶!”
肖毅說:“不耽誤。晚上大家一起。”
管忠說:“一起什麼呀,林書記也等著你,老白他們也等著你吶,你到底歸哪撥兒?”
肖毅說:“大家一起。”
“那我就不參加了,我一個刑滿釋放人員,怎麼能跟市委書記坐在一起?”
肖毅說:“我跟你有什麼區別嗎?你放心,跟我在一起,沒人小瞧你。”
“那倒是。”管忠自豪地說道:“如果譚市長在就好了,我做老舊小區升級改造工程的時候,她去過工地好幾次呢,她肯定不會小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