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打你需要理由嗎? (第1/3頁)
秉燈人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霍未央:“看那邊,粥杰倫在賣餅!”
那一刻他的聲音,和蔡旭琨一模一樣。
孩子們齊刷刷回頭,霍未央撒腿就跑,打車回到市區,開啟手機擼網貸付完打車費,找了一家便利店兌換了些許現金。
“現在警所的注意力應該全部集中在幾個大自媒體賬號和那三個孩子的自首描述上,沒空來找我的位置,不過保險起見,還是先把手機關機。”
“警所想要追查,肯定能查到我的打車記錄和消費記錄,下一個行動點要距離這地方遠一點。”
“戲法最起碼有易容、改變物體外觀和變聲三種能力,不知道這種能力能不能騙過安檢儀。最後那個慧眼,沒感覺出來有什麼異常。”
“現在肌肉痠痛緩解了,我身體機能好像跨越了好幾個臺階,尤其是手速和指力,快到我自已都有點眼花,不知道這對骨癌康復會不會有幫助。”
“算了,先活好這五天再說。”
“這個案子受到那麼大的關注,一般律師應該不敢主動去接,但是張永平那傢伙……他現在大機率正在收集資料準備找那三對父母聊。”
“楊辰應該能找到他。”
“但是作為第一個發帖的人,這傢伙應該被喊去喝茶了。”
“不過辦法也是有的。”
“準備完資料後,張永平應該會盡快趕往警所。”
……
張永平,在全省的法律行業裡也算是威名顯赫。
他勝訴率不高,接案量也不大,他只有一個特點——敢打。
別人敢打的官司他懶得打,別人不敢打的官司他跟蒼蠅見了茅坑似的,搓著手就往上衝。
因為當事人越絕望,給的錢越多。
他做過學校的特邀講師,第一課第一句話告訴所有學生:“想在這個行業活下去,先丟掉主觀判斷,想賺錢,先砸碎你的良心。”
“如果在我的努力下,一個殺人者被判無罪,那麼這是法律的錯誤。作為律師,我只知道法律是有具體條文的,而正義沒有。”
第二堂課沒來,據說是開庭時被對方當事人打斷了腿。
可惜霍未央的猜想錯了,此刻的張永平並沒有在收集資料,他直接去了警所。
當時那三對父母在警所的角落焦急著、悲切著、跺著腳竊竊私語。
“不就是孩子打打鬧鬧嘛,怎麼真搞出人命來了?”
“是啊,他怎麼就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