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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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賺了兩年呢。
想到這裡,譚芳已經拿定了主意,看看圍上來的幾個兄弟:“我必須走。但那是我自己的事兒。兄弟們信得過就放我走,舌頭我吞到肚子裡面都不會吐露一個字兒。兄弟們信不過我,刀就朝著脖子上砍,我還是得走。頭沒掉腿就還能動。”
他心意已決,不惜赴死。為首的禿頭虎視眈眈地相模半天,收了架勢,啐了一口,帶著小鳳和眾兄弟離開之前恨恨道:“你啊!你是敗在女人身上了你!”
譚芳回了山貨行,開啟門,拆擋板,把貯藏的板栗榛子各色山貨晾好擺好,又給自己沏了一壺茶,沒一會兒他等的一夥人到了。譚芳笑笑:“爺們要什麼山貨啊?”
“山貨不要,你跟我們走一趟。”
顯瑒放下電話,沉吟良久。
明月道:“王爺…”
顯瑒看看她,又看了看坐在那裡焦急無比的劉氏夫婦,兩天過去了,終於得到些訊息,只是情況是如此棘手,他也覺得為難了。
“王爺打聽到什麼,但說無妨。”明月說。
他點點頭:“還好。也沒被難為。他們要的不是南一。”
劉先生道:“您請,您知道什麼,就請都告訴我們吧。”
“年前臘月二十七,奉天銀行的劫案,您是知道的?”
“南一跟這事兒有關?”
“有關。”顯瑒乾脆地回答,“軍警們說有關那就是有關。藉著她逮住一人,被懷疑是作案的劫匪。現在牢裡面逼供。”
“南一怎麼會認識劫匪?”劉先生噌地站起來。
“他們認識,是朋友。”顯瑒回答。
明月忽然想起去看望南一的時候,看見擺在她床邊的錦雕皮帽子,趕快喝了一口水,慢慢地說:“不認,不認不就行了嗎?”
顯瑒看著她的眼睛:“哪裡那麼容易抵賴?軍警是有證人的。有人見過那個土匪。指正出來,他不認也得。”
劉太太從座上起來就要給顯瑒跪下去,被他一把架住:“您這是幹什麼啊?”
劉太太道:“南一跟明月是生死之交。當年要不是她通風報信找您營救,明月能不能逃過一劫也說不準。官司弄得這麼大,家裡不認識別人,只您得空打聽到了訊息,您就唸在明月的份上,救救我孩子,大恩大德,我拿自己的命報答給您!”
明月撲通跪了下去,抱著顯瑒的衣袖:“王爺,王爺,想想辦法,想想辦法…”
顯瑒拽她,她不起,陪著劉太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