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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吧?」
「嗯。」
「我很沒面子哎,出於補償,你給我講講題?」
說著,他衝我一笑。
少年的笑容,肆意張揚。
滾燙了我整個青春。
後來,餘思禮告訴我,他是故意考砸的。
他對我早有預謀。
可是現在,餘思禮說他不記得。
我望著被丟棄的課桌,出神。
教室內,氣氛依然活躍。
「最後一個問題,可能有點八卦哦……餘學長,學生時代,你有沒有撕心裂肺地喜歡過一個人?」
全班再度安靜。
不知靜了多久。
餘思禮輕嘲似的扯了下嘴角。
「從未。」
03
餘思禮家境好,長得帥。
老師心裡的香餑餑,同學眼中的風雲人物。
驕傲如他,連表白都轟轟烈烈。
那年六月,畢業典禮上。
餘思禮代表全體學生髮言。
他突然把演講稿一扔,說:
「李禮同學,高考結束,做我女朋友吧。」
操場上爆發出尖叫。
高三生憋了太久。
這場表白像是個豁口,大家一起宣洩情緒。
在浪潮般的歡呼中。
餘思禮從臺子上一躍而下,向我跑來。
即便過去五年。
我依然忘不掉,那天餘思禮身上的萬丈光芒。
後來有人問餘思禮,為什麼是我。
明明大半個學校的女生都暗戀他,包括校花。
我人緣不好,獨來獨往。
為什麼他就喜歡我呢?
餘思禮說:「我曾經撞見李禮練琴,彈的是陳奕迅的《好久不見》,從此唸了三年。」
校花反駁:「可她已經一年不碰琴了。」
「她不想彈而已。我們李禮,想彈就彈,不想彈就算。」
「不是不想彈吧,」校花陰陽怪氣,「之前吹那麼厲害,結果連央音初試都沒過……」
那天餘思禮發了很大脾氣。
此後,再沒人敢在他面前說我半句不好。
可是,餘思禮不知道。
我不碰琴,不是因為不想。
而是不能。
我五歲學琴,九歲過十級。
十六歲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