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教訓所在 改革與道德無關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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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嫉賢妒能嗎?
不,政治掛帥。
的確,在王安石那裡,政治立場、政治態度和政治路線是第一位的,甚至可以決定對一個人的道德判斷。至於二者之間的關係,則可以按照“中國式邏輯”來推定——
王安石是有道德的。
所以,王安石變法是道德的。
變法是道德的。
所以,反對變法是不道德的。
司馬光和蘇軾反對變法。
所以,司馬光和蘇軾是小人。
這道理看起來很順,可惜反過來也一樣——
司馬光是有道德的。
所以,司馬光反對變法是道德的。
反對變法是道德的。
所以,主張變法是不道德的。
王安石和呂惠卿主張變法。
所以,王安石和呂惠卿是小人。
請大家想想,這種邏輯,是不是很荒唐?
豈止荒唐,還會製造冤案。
王安石正是這樣做的。變法之前他就對神宗說,堯舜之所以是堯舜,就因為能夠識別小人與君子,並將那些兇賊統統誅殺。結果怎麼樣呢?被指控為兇賊的竟是忠誠而友善的富弼,司馬光、韓琦和蘇軾等人則被指控為流俗。<small>[22]</small>
這種手法,王安石可以用,反對派也可以。
比如李定,幾乎一開始就被定性為小人,證據是他居然不為母親仇氏披麻戴孝。然而實際情況是,李定並不能確定自己是不是仇氏所生,豈敢服喪?沒錯,此人在烏臺詩案中的表現堪稱邪惡,卻不等於他可以或應該被冤枉。<small>[23]</small>
還有章惇。此人是跟呂惠卿等一起被《宋史》列入奸臣傳的,證據之一是從不以官職私授所親。他的四個兒子進士及第,三個都交給吏部公事公辦,打發到州縣任職,只有老四安排在京做了小官。如此不近人情,當然是奸。<small>[24]</small>
呵呵,這樣不以權謀私的奸臣,還真沒見過。
御史中丞劉摯的彈劾狀也很可笑。他說,章惇明明知道免役法禍國殃民卻堅持己見,無非是怕以後見了王安石不好意思,因此寧可辜負朝廷。好嘛,呂惠卿反目為仇,你們說他奸;章惇始終如一,也說他奸。那麼請問,如果想做一個忠臣,又該怎麼對待王安石呢?裝作不認識嗎?<small>[25]</sm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