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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意嫁我,我也娶不起,萬一我撒手歸西,丟了人家做寡,害的可是人家一輩子,可不又是造孽。娘是慈悲人,疼兒子是善,憐惜人家姑娘也是善。與自己善,再大也是小善,與他人善,再小也是大善。孃親慈悲一輩子,可不要因為兒子,壞了佛性才好。”
沈清軒自知這話說得有些重了,卻也並不愧疚。人說母子連心,他太瞭解自己母親,一生為善,從不猜疑他人用心。所以當年他落進冰窟,明明後來數次當著她的面對二孃展露了不懂掩藏的厭惡,這當孃親的,也沒有起任何疑心,哭了幾夜後照常待那害她兒子的女人如親妹妹。甚至她極少溺愛自己孩子,卻將沈禎抱在懷裡好幾回。甚至將他對弟弟和二孃的厭惡,當成厄運過後的心理孤僻。從不問一句,為什麼那麼厭惡這對母子,明明以前和她們那麼親?
她從來沒有問過她一句。一句也沒有。反而責怪他因為自身的厄運,而遷怒別人,失了風度。
這就是官家小姐的風範。待人大度,與人為善,辦事周圓,不肯讓自己落任何話柄,連自己兒子也不能。
沈清軒其實是有怨氣的。
怎麼會沒有呢?自己還是個孩子,出了事卻連自己孃親都沒有任何危機意識,反而對害他的人信賴有加,那個被她抱在懷裡的孩子,如果不是那個他稱為弟弟的孩子的存在,怎麼會有他被扔進冰窟的事發生。一生做廢!
恨是談不上,只是滿腹怨懟無處排解,在他在還需保護的年齡裡,最親的親人卻沒有一個能在他身邊伸出手來拉他一把。甚至自己的親孃,也沒有對他說一句別怕,娘在。
只留他自己,一個人蜷在床上默默體味殘廢的感受,連控訴都不能。眼睜睜看著自己孃親和自己的仇人,抵頭談笑,互相謙讓,對坐繡花。他什麼都不能說,什麼都不能做,甚至下去把自己孃親拉開都辦不到。最後只好認命。
是了,這就是他母親。官宦人家知書達理的大家閨秀,驕傲的一輩子不允許任何人說她一句不好,讓人人心悅誠服的拜倒在她腳下,尊敬無比的喊一聲夫人。
連女人最起碼的爭風吃醋,她都不屑去做的。她的丈夫,一輩子敬她。
她的兒子,也只能敬她。
目送孃親走遠,沈清軒望著她的背影,直到那筆直挺立的端莊背影消失在視野裡,才緩緩轉過頭,對著榻上那一角,微笑著道:“伊兄,我們來談談天。認識快一年了,我還沒和你好好說說話呢。”
伊墨顯了身形,望著他的神色,一揮手,“說。”